距离明水村三十里的沛州军营。
附近的树林里,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稳稳地骑在马上,虽然身形尚且稚嫩,姿势却是标准娴熟。
他身后背着一副小尺寸的弓箭,和大人用的弓箭比起来,他的这副看起来小巧玲珑。
也因此,它的杀伤力受到了同行之人的质疑。
另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策马追上来,“小九,你想吃什么野物跟表哥说一声就是了,何必自己跑出来打猎呢?你这小胳膊小腿儿的,要是一不小心从马背上摔下来怎么办?再说了,你那还不到手臂长的小弓箭跟玩具似的,怎么可能射得中猎物?”
蔺无殇,也就是小男孩没理他。
当一只大雁从头顶飞过时,他迅速弯弓搭箭,动作流畅利落得仿佛做过了千百遍一样。
箭矢刺破空气,正中大雁的腹部。
然而箭矢太短了,不足以当场射杀大雁,于是大雁就那么插着一支箭飞走了……走了……
宋兴逸毫不留情地发出了哈哈哈的嘲笑声,激起了林中的一片飞鸟。
“你看,我说什么吧?”
蔺无殇面色无波,并没有因射杀失败而懊恼,也没有因遭到嘲笑而气愤,神情平淡得完全不像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
而事实上他也的确不是小孩子了,上辈子他活到了三十七岁,某一天批阅完奏章后,起身时眼前一黑,倒下后不省人事,再醒来时,竟回到了六岁这一年。
这一年,疼爱他的祖父还未去世,大伯家的堂姐没有遭遇不测,二伯也还没有郁郁而终……这大雍,也还安稳着,没有烽烟四起。
一切都还来得及去改变。
就是这六岁时的身体,令他不太适应。
不过时间还长着,他可以慢慢练。
宋兴逸见小表弟不说话,以为他在生闷气,“小九对不起,表哥不是有意嘲笑你的,我给你赔罪,好不好?明天带你去镇上吃好吃的,你才来了军营几天,人都瘦了——”
话音未落,忽然见小表弟箭指自己,宋兴逸吓了一跳,以为他气得要射自己。
“咻”的一声,箭矢朝他射了过来。
宋兴逸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然而想象中的疼痛并未到来,反倒听见背后传来一声野兽的惨叫。
他睁开眼睛,回头一看,距离他七八步远的地方,赫然倒着一头野猪,一支玩具似的小箭正正插进了野猪的眼睛里,齐根没入。
所以刚才小九根本不是要射自己,而是要射自己身后的野猪!
宋兴逸一阵后怕,要不是小九反应快,射得准,自己今日指不定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他一改刚才的态度,大力夸赞道:“小九你真是太厉害了!居然能一箭射杀野猪!”
蔺无殇揉了揉手臂,刚才拉弓用的劲太大,抻着了,手指也勒出了一道血痕,这副身体终究太稚嫩了。
“表哥,你说明日带我去镇上,可算数?”
有一伙前朝余孽盘踞在麻砵镇,就在近日会伪装成盗贼劫掠运送军资的船只,他既然提前知道了,自然没有放任不管的道理。
宋兴逸:“当然了,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过?我跟你说,镇上得月楼的烀肘子可是一绝……”
*
听说林家捡回来一个女娃,一大早,刘招娣端着碗晃到了林家。
她手里的是满满一碗粘稠的白粥,配菜是酸菜、炒鸡蛋以及清炒藕片,这早餐配置,在整个明水村可以说是独一份了。
想到林家人连口米汤都喝不上,刘招娣觉得碗里的粥更香甜了呢,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优越感。
进了林家院子,见到林家那个小傻子蹲在树下看蚂蚁,刘招娣喝粥时故意发出吸溜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