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多娇的手上有厚厚的茧,那是一个农家姑娘,常年干苦力活儿磨出来的茧,当她握着阿临的手写字时,阿临感受得格外清晰。
他的心绪又飞起来,难道阿娇以前并不是什么富家千金?她只是某位千金的丫鬟?否则手上怎么会有这么厚的茧呢?
“喂!我在教你写字,你居然走神!”李多娇一声娇斥,阿临立即回过神来。
“我可是拿着休息的时间在教你呢,笔墨纸砚也都可贵了,所以你要好好学着,别的时候你可以走神发呆,但不能在这样的时候走神发呆,可晓得了?”
阿临连忙道:“晓得了,以后必不会了。”
李多娇带他写了一遍,便让他自个儿拿着笔写。
“你的手臂要稳住了,这个地方不能抖!”
阿临忽然发现,握笔并不比拿柴刀轻松,这东西太轻了,他的手臂总忍不住抖。
“刚开始时都这样,你慢慢练习着,就好了。”李多娇道:“你若是不累,便再练习一会儿,写累了,就把笔墨纸砚给收了,然后去睡觉。”
她打了个哈欠,先睡觉去了。
阿临“嗯”了声,继续在灯下写字,右手老是抖,他便用左手去控制住自己的右手。
也不晓得写了多久,直到他写出自己的名字时,不由得欣然笑出声来,虽然字迹七扭八歪的,可他却由衷地感到高兴。
看着自己写的字,一天的疲累仿佛都不见了,这会儿他也不想着要省笔墨了,继续动手写起来。
灯里的油慢慢烧尽了,灯光也从明亮变得昏暗了,阿临还在写着自己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