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部落来自于黑鹿社,眼下做主的女人叫做奥雅,原先是首领的老婆。
和许多被放逐的小部落一样,都是跟着首领在族社周边讨生活。
他们原先有八十多人,被放逐几年之后,就只剩下三十来人。
眼下青壮全都死了,假如不被炎黄部收留的话,大概率是难逃覆灭的命运。
在狩猎和采集的生产方式下,老人、孩子和女人,完全没有能力生存,只相当于吃饭的嘴。
也正因为如此,炎黄部很多族人,都不理解颜晔为何让这些人上岛。
野人共情能力有,但不多。一想到要消耗属于自己的粮食,他们立马就心疼起来,恨不得下一秒就恢复猎头,将这些外来者全给血祭祖灵。
奥雅他们也很恐惧,一方面是没有雇佣劳动这种观念,另一方面是不认可自身的价值。
他们不清楚种地是什么,也就不明白他们自身的价值。
心中的警惕让他们明白,这个炎黄部今天很好,可食物一旦短缺,他们这些外来者,肯定会被排挤,被血祭祖灵。
可他们又没有选择,假如不接受炎黄部的帮助,他们就得饿死。
更何况周边全是猎头部落,仅有炎黄部主张不猎头,还愿意帮助他们。
在被猎头和危险处境中,身为眼下统领者的奥雅很快做出选择。
颜晔明白他们的心思,所以才会想出联姻这一招。
只要达多娶了这个小部落中的女子,双方的互信立马就会增进一大步。
等到联姻多了,这个部落也就成为了炎黄部的一部分。
“达多,知道为什么咱们要吸纳更多的族人吗?”
“不知道,但是青壮更多的话,部落会更安全。”
“不,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咱们开始种田了!这意味着少量的土地就能养活一个人,以往大家都猎头,背后也是因为资源有限,必须加大竞争!但是种田后就不会了,到时候人力才是最宝贵的。”
“种田真的这么重要?”
“嗯嗯,种田才是正确的道路,咱们只要最早开始种田,就能远胜于其他部落,最后让他们都听咱们的话!”
“那好,我以后一定好好种田!”
颜晔笑望着稻田,这是一片充分希望的田野,是蛮荒时代中,文明的印记。
“总有一天,咱们要把脚下所有适合耕种的土地,都种上庄稼!不仅如此,还要让咱们的炎黄子孙,能够占据所有适合耕种的大陆!”
“走吧!现在,就让咱们迈出对外征服的第一步!我要你征服那个小部落的女人,让他们的女人,生下我们炎黄部的孩子!”
颜晔贱兮兮一笑,带着达多回到驻地。
为了表达重视,他特意选取五张兽皮、五筐鱼干,两顶野鸡羽帽作为达多下聘的聘礼。
还带上部落的一队青壮,亲自去接亲。
走在路上,族人们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要付出这么多的东西。
巴万也很诧异,他没有数学的概念,只知道这些东西很多很多。
“神子,咱们换亲都用不了这么多东西,为什么给达多娶那个女子,要这么多的东西?”
颜晔招着手说:“下次换亲,咱们也愿意付出更多的东西,只要有人愿意把女人送到咱们部落,即便是死了丈夫、带着孩子的女人也行!”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