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章 贪婪(1 / 2)地错:赫菲斯托丝眷族的刀神首页

“这个少年就是我之前在层遇到的人,多亏了他,暗派阀的人才没能把艾丝带走。”里维莉雅解释到。

芬恩听到这,眼中精芒一闪而过。

是吗。

就是这个少年吗。

小人族的勇者展现出了好奇心。

lv1,却有着一瞬间牵制二十头精锐怪物的能力,而且还能够在疑似Lv3顶峰的冒险者手中救回艾丝。

除此之外还有魔法。

根据里维莉雅的说法,他有一种回复类型的魔法。

这些都让他十分感兴趣。

不过很可惜,听说他是赫菲斯托丝眷族的人。

而这也更加激发了他的好奇心。

有这样的能力的话,为什么不试试加入欧拉丽最强的眷族呢?

锻冶师也不是非要加入生产型眷族啊。

就算是勇者,也猜不到赫菲斯托丝的名字对王悦的重要性。

斩魄刀这种谁都没见过,听起来又像是胡扯的东西,如果没有赫菲斯托丝的名字做担保,想要卖出去就真成了做梦了。

说不定还会因此被盯。

在这个世界,要奴役一个人有许多种方法,而没有眷族的人是没有人权的。

假设,他在卖刀时被苏摩眷族盯,那会有怎样的结果呢?

首先是强行给与恩惠进行眷属化,这样一来技能和魔法就会全部暴露。

之后是用神酒的成瘾性让他变成听话的狗。

再然后是不断锻造斩魄刀,变成眷族的敛财机器。

苏摩本人是一位善良的神明。

他在天界的男神之中是极少见的内敛派,可是却过于悲观。

苏摩的神酒不是神力的产物,而是类似美神芙蕾雅的魅惑一样聚生居来的一种本质,连能力都称不。

就和眼睛大,眼睛小,瓜子脸,圆脸这样的特征一样天生便存在且没有任何理由。

苏摩眷族的团长从神酒中看到了可能性。

没有人能抵抗神酒的诱惑。

只要掌握神酒,就可以奴役任何人!

苏摩眷族团长察尼斯野心勃勃,做的事情和暗派阀相比也没什么区别。

那个男人的话,绝对做得出来。

赫菲斯托丝眷族是王悦斟酌过后最好的眷族,只有在这里他才是斩魄刀真正的主人,相比之下,去洛基眷族就可能会失去自主性。

至于芙蕾雅眷族。

懂得都懂。

狗都不去。

“我们似乎打扰了你们的约会,真是抱歉,请继续吧。”

芬恩压住了对少年的好奇心,还带走了里维莉雅和加雷斯。

他不只是聪明人,还是领导者。

如何给人留下好的印象,他似乎生来就能知道似的,每次都做的很好。

回到眷族据点后,芬恩将王悦的情报再次梳理了一遍。

来到欧拉丽仅仅约两个半月。

在没有接受恩惠时就在公会当众击败了一位Lv1中位的冒险者。

使用又细又薄的剑斩断了钢铁的巨剑。

情报说这把刀是他自己打造的。

之后加入赫菲斯托丝眷族,却没有展示出什么奇异的地方。

直到迦尼萨眷族的象牙之诗(Vyasa)花费五千万法利斯向他定制了一把专属武器?

成为锻冶师后的第一个委托金额就达到了五千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