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1章 生命大于一切(2 / 2)回到八十年代当航空大佬首页

杨杰急忙说道:“等等,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对方可不会让他自己来,二话不说就上手。

杨杰高度恐慌:“姐姐,这么大根针!我不打了,我不打了。”

说着,他直接从床上蹦跶起来,跑了出去。

很快,一大群的记者蜂拥而至,直接朝着他这边跑来。

杨杰三步并两步,一个急转弯,来到了安全楼梯口。

向上跑!

护士大惊:“同志,同志,你别跑啊!”

她急忙追了出去,转瞬间,门口没有人了。

“奇怪?跑哪去了。”

她看见的只有乱哄哄的记者拥堵在走廊上。

眼看记者要围堵过来,她急忙关闭住院室的大门。

不少护士还有患者家属投诉:“院长,你也该管管了。这么多的记者,简直就是在捣乱。”

院长也是头大:“我有什么办法!”

杨杰突然推门进去:“报警啊,这有什么?”

“以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以杀人未遂罪名起诉他们。”

“逮住一个,告一个。”

院长摸了摸稀疏的头发,然后回答:“这位同志,你说笑了吧。”

杨杰严肃的告诉他:“这不是说笑。他们的行为已经干扰到医院的正常运营,已经在危害医生治病救人。这要是出了人命,谁担待的起?”

“你要是不起诉,我来起诉。”

“报警!赶紧的。”

杨杰一直看不起医闹人员。

诚然,社会上有一部分没有医德的人员做了不恰当的事情。

但这并不是他们闹事的理由。

这就好比你在马路上摔跤,最后却要对所有在这条马路上行走的人实施报复性行为。

这本事就是不合理的。

记者更加不用说了。

说什么无冕之王。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以为自己是王爷和皇帝呢。

有人还撰写了一个所谓的妨碍新闻采访行为的罪名。

实际上,国内大部分媒体是没有所谓的采访权。

相反,任何公民是拥有个人的隐私权,可以拒绝记者采访。

国内拥有采访权的前提是,官媒这边都会提前和被采访者说好约定采访的时间,地点等等。

被采访者不得故意隐瞒某些应该被大众知情的信息。

比如,你这东西是不是转基因作物。

比如,你这个有没有添加过量的防腐剂,能否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标准。

这叫采访权。

但你要问你的配方是什么,人家是可以拒绝的。

其次,不是随便逮住一个路人,就可以上镜头问。

“帅哥?”

“美女?”

“小姐姐?”

这都是侵犯个人隐私,个人肖像的行为。

所谓的随手拍,短视频,其实都是在不断的侵犯公众的利益。

大数据会不会让人暴露在阳光下,这事情没办法确定。

但各种街拍,临时采访等等,这一定是让你透明的罪魁祸首。

院长亚历山大,在杨杰直勾勾的眼神注意下,选择了报警。

很快,特区这边的警察出动。

一开始记者还没有在意。

知道警察开始扣人了,他们开始慌了。

“喂,喂!你们干什么?”

“我们是记者,你们这是阻碍新闻采访。”

“我是香港记者,你们不能抓我。”

“偶买噶的,我抗议。”

抗议无效,统统带走。

在记者被带走后,一部分浑水摸鱼的人也被带走了。

正儿八经的采访者,警察是不会过多的追究。

但里头有资质造假的人,那就需要尝一尝法律的铁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