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和杨杰离开新兴酒吧,朝绝世医馆走回去。
一路上,杨杰对秦风问这问那,就跟被十万个为什么附身了一样。
秦风方便回答的,便如实告诉了他。
不方便回答的,只能找个理由搪塞过去。
回到医馆,秦风先帮杨杰把他身上的伤口处理一下,然后把自己的也处理一下。
“疯子,现在连刀疤都成了你的小弟,以后我也要跟你混。”杨杰有点像是在开玩笑地说道。
“行啊,正好我的医馆需要人手。”秦风说道。
以前只卖药的时候,秦风的事情不是很多。
但开了医馆后,又卖药又要帮人看病,就有些忙不过来了。
如果有个人来帮自己,会好很多。
“以后你就不要卖猪肉了,来医馆帮我打下手。”
“可是,我没有学过医,不知道能不能行?”
“可以的,你就过来帮我卖药,有时候帮忙煎一下药就可以了,很简单的。工资的话,一个月给你开一万。”
亲兄弟,明算账。
秦风觉得,虽然杨杰是自己最好的兄弟,但金钱方面的事情,还是要提前说好。
不然,哪天因为钱的事情搞得两人心里都不愉快,那就不好了。
这天底下,钱是最容易伤感情的。
“一个月一万,这么多?”杨杰惊诧道。
平时自己卖猪肉,累死累活一个月,也就几千块钱。
没想到,秦风一来就给自己开一万一个月。
“疯子,你给我开这么高的工资,你不会亏本吧?”杨杰试探性地问道。
“哈哈哈……当然不会。”秦风笑道:“医馆刚开没几天,现在是一万。等以后挣了大钱,还会更多。”
“总之,咱们是好兄弟。有我一口饭吃,也有你一口。”
想当初母亲生病,自己四处借钱的时候,亲朋好友借了个遍,只有杨杰一人借给自己。
这份情义,秦风永远不会忘记。
现在,自己有了能力,也该自己帮他了。
听到秦风这么说,杨杰心里非常感动。
秦风这个兄弟,够意思!
“对了疯子,刀疤他们已经被你收服,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杨杰突然问道。
听到杨杰这么问,秦风没有马上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你知道咱们青秀村的首富是谁吗?”
杨杰想了一下,道:“应该是一个叫黄祥明的人,他在青秀村有十二栋出租房。以青秀村的行情,按照一栋三百万来算,他的身价在四千万左右。”
黄祥明经常来自己这里买药,秦风是知道的。
在青秀村这个地方,他确实很有钱。
不过,他还不是青秀村的首富。
青秀村的首富,是一个叫潘明达的人。
潘明达跟黄祥明不一样,他不是包租公,而是做房地产生意的。
这几年,房价暴涨,房地产行情一片向好。
潘明达也因此挣了很多钱,身价飙涨到八千万。
“疯子,你问这个干嘛?青秀村的首富是谁跟咱们又没有关系,难不成你要去跟潘明达认亲戚?”杨杰开玩笑地说道。
“不,我要定一个小目标,先挣一个亿,当上青秀村的首富。”秦风非常认真地说道。
秦风之所以要定这样的目标,一是为了挣钱,二是为了打肿那些以前看不起自己的人的脸。
莫欺少年穷!
当时在大舅家门口说的那句话,秦风记得很清楚。
当然,还有大舅羞辱自己的话,秦风也一样记得很清楚。
听了秦风的目标之后,杨杰直接表示道:“疯子,你绝对是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