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俊主胖奴,夫人奢香
眼见灭劫明白了自己意思,叶孤鸿微微一笑:“兵贵神速,明教兵马也不知何时便至,弟子今日便出发,早去早回。”
东华子也拍着胸膛道:“师父放心,掌门师叔放心,弟子此去,定替门派增辉。”
他心中暗忖:峨眉一众弟子,若论出色,无过于叶孤鸿者,如今峨眉派出叶孤鸿,昆仑派出他东华子,岂不是无形中验证了他昆仑第一杰出弟子的身份?
当下又大言不惭,对灭劫师太吹嘘道:“掌门师太也请放心,有师侄我在,定保得你家叶孤鸿无恙。”
灭劫师太恳切应道:“师侄,你江湖经验丰富,此行多多仗你出力,若能平安往返,贫尼定有重礼相酬。”
说罢双掌合十,微微躬身,向东华子行了一礼。
东华子连忙还礼,心中愈发志得意满,恨不得下一刻就得胜归来,人前显圣。
两派弟子得知此事,嘻嘻哈哈分为两拨,各自拥了自家师兄弟去装扮。
峨眉派女娘多、做事麻利,不多时叶孤鸿先行出来,但见他唇上颔下,贴了细细几绺胡须,却是俗家师姐黎彩霞、赵凌竹贡献出的秀发。
身着一身蓝色长袍,足踏云顶靴,腰间蛇皮带因嫌突兀,特地取丝绸细细缠了,手中拿把折扇摇啊摇的,果然显得成熟了许多。
尤其他身躯昂扬,神态自若,一派文华精彩,任谁看了,也觉得是个饱读诗书的士子。
灭劫师太看在眼中,连连点头,印象中已然模糊了面目的孤鸿师兄,蓦然和面前的叶孤鸿融为一体,一时间间眼眶都不由发热,连忙背过身去。
幸好这时东华子摇摇摆摆走出,众人齐声大笑,没人留意到她的异样。
以东华子三十余岁年纪,若伴书童,原本难像。
好在他身躯胖大,皮肉撑得饱满,全无一丝皱纹,此刻剃了须,胖脸蛋子刮得干干净净,又带着些高原红,甚是憨态可掬。
再把头发绾做两个丫角,穿一身家仆小厮的青布衣裤,衬着那张泛些傻气的胖脸,说是个长得老成些的书童,也将就遮瞒得过。
唐珙亲自砍伐了一片箬竹,削编为竹箱,里面盛些笔墨纸砚,上面还撑起两根竹竿儿,搭了遮阳的布兜,以竹皮拧成背带,让东华子背在身后,手中提着长剑,众人见了都喝彩:“好一个胖书童!有这般壮健书童,难怪敢往大山里走。”
他两个也不多做耽误,用了午饭便径直下山,搭船自峨眉河入大渡河,复入岷江,直抵叙州路宜宾县,上岸向东南而行,沿途凡吃饭住宿,便收集打听关于苗人的信息。
苗人,蚩尤之后也。
上古大战,炎黄败蚩尤于涿鹿,九黎部八十一寨泰半南迁,遁入山野,乃有苗族。
世人所谓之“苗疆”,一在湘西武陵山区,以腊耳山为中心,称“红苗”,一在贵州黔东南的雷公山、月亮山一带,称“黑苗”,人口都在百万以上。
叶孤鸿将往之处,便是黑苗所在境域。
二人行到八九日上,抵达顺元城,此时暮色渐深,二人寻了个干净些的客栈落脚,令小儿造些饭菜,端进房里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