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先是愣住,继而又是更大的争吵。
吴子轩此时已经是厌烦至极,最后跟家里彻底闹翻了。
吴父吴母恨铁不成钢,就放了狠话,让他有本事这辈子都不回去。
谁知道吴母突然恶疾,家里捉襟见肘,吴子轩更觉得唯有卖身才能凑钱给母亲治病。
所以就有了后来的事情。
来了霍家更没有读书的机会。
问他自己真心想法,肯定是不服气的,心底里还是想继续读的,可抵不过现实得残酷。
而这一出来,到现在他也就没回去过一次。
霍启君连同霍思佳、霍思尔这才彻底清楚,原来吴子轩卖身到霍家之前,还有这么一段过往。
并不是原主记忆中的,被兄嫂们偷偷卖掉。
霍启君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吴大嫂说道:“我们打听过他到底卖到哪里去了,但始终没什么准确的消息。前段时间在城里听到有人说霍氏小吃店老板,有个女婿姓吴,还是个读书人,这才找上门来。”
“原以为即便是卖身了,总可以回家看看吧,却不曾想,快一年的时间了,他毫无音讯。”
一个人说的真话假话,其实一眼就能看出来。
吴家人的品性还是可以的,至于要不要跟他们有来往,还要看吴子轩自己的选择。
霍启君想了想说道:“这件事情要子轩自己决定,明日刚好休沐,等他回来再说吧,今日你们就住下来,无论结果如何,总要说清楚是不?”
吴父连忙点点头:“是要见一面,有些话要跟他说,只是住下来就不必了,外头去找个棚子将就一晚上也行,现在天热,不碍事的。”
“对对对,我们就不住下了,明天子轩回来,我们再过来。”
吴家人意见一致,都不愿意留宿。
他们哪里是不愿意,说白了是没资格。
现在确定儿子给这家当了上门女婿,他们也算是亲家关系了。
但这事儿还要吴子轩亲自点头才作数。
再说这么好的房子,给他们住算是浪费了。
“娘,就让他们住下来吧!”霍思佳有些不忍,毕竟这是生养她夫君的人,也是她的公婆。
就看在人家第一面就给她送了见面礼的情分上,也不应该让人家出去住。
“对了,这是给子轩媳妇带的。”吴二嫂突然想起脚边放的东西。
“我们打听的时候,问的比较清楚,知道子轩媳妇生了孩子,就抓了一只老母鸡来,都是我自己喂大的,已经不下蛋了,用来炖汤喝最合适!给子轩媳妇补补身体!”
吴大嫂从随身的布包里拿出一摞布料,有些不好意思道:“家里没啥钱,就做了这百家衣和百家被给孩子,本该在百天的时候送的,现在也过了时间了。”
末了仿佛想起什么,她继续说道:“这不是旧衣服做的,是我跟布庄老板讨来的碎布块做的,都是别人没用过的。”
缝百家被,穿百家衣,是当地的一种风俗习惯,去亲朋好友家讨来布快,然后将它们拼接在一起缝制而成的,寓意孩童在百家庇荫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想到霍家不缺钱,也可能给小孩子穿别人穿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