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晓飞站在高处,眼望茫茫的沙漠,觉得自己有些孟浪,竟然带着一千骑兵来到这里,而不是选择更耐旱、耐饿、抗疲劳的骆驼。
沙尘暴之后,他们已经在这片无尽的沙漠中奔驰了三天,没有看到一丝人影,只有灼热的阳光和脚下滚烫的沙粒。
罗晓飞深知这次行动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想,他低估了沙漠的残酷,也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他原以为带着一千骑兵,有崔迪呃带队,应该能够迅速穿越这片沙漠,到达目的地。
刚才他问了,如果顺利的话,还需要三天时间。早知如此,他应该换成骆驼。
骆驼能够在极端的环境下生存,它们可以长时间不喝水,也可以在沙漠中快速前行。而且骆驼的背上可以承载大量的物资,为骑兵们提供足够的水和食物。但是现在,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唯一给他惊喜的是伊莉莎,尽管她也疲惫不堪,到哪一次抱怨都没有。
现在的伊莉莎如同是脱笼的鸟儿,只恨天低。和心爱的人一起冒险,比什么都值,什么苦啊,累啊,统统都不在乎,这给了罗晓飞极大的鼓舞。
又历经了三天漫长而炎热的旅程,一道美丽的景象终于映入眼帘——那就是天堂山。
这座山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在众多崇山峻岭之中,它的存在并不算雄伟壮观。然而,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坐落在沙漠的中心,周围的平地上矗立着一排排的山丘,使得它在沙漠中独树一帜,引人注目。
天堂山的山脚下有一处宝贵的水源,这是在广袤沙漠中难得的绿洲。清泉从山脚下的岩石缝隙中流出,汇集成一条条小溪,溪水在沙地上流淌,滋养着周围的植物。这里的植物因为有了水的滋润,生命力格外的旺盛,形成了一片郁郁葱葱的绿洲。
山的另一面,正好背风,微风穿过山谷,带来阵阵清凉。这里的气候宜人,温度适中,使得生命可以在这样的极端环境中生存。植物在这里繁衍生息,为这片荒凉的沙漠带来了一线生机。
对于沙漠中的生物来说,天堂山无疑是一处福地。无论是旅途中的行人,还是寻找水源的动物,这里都是他们的避风港。在这里,他们可以找到生存所需的水和食物,也可以在炎热的沙漠中找到一片阴凉之地。
天堂山是沙漠中的一颗明珠,它以其独特的地形和气候,为这片荒凉的沙漠带来了生命的气息。无论是它的山脚下的水源,还是它背风处的植物,都使得这里成为了沙漠中的一片天堂。
崔迪呃激动得要拼命前冲,被罗晓飞叫住了。
“先找个地方休息,然后我们讨论一下怎么战斗,不要暴露目标。”罗晓飞说。
众人苦哈哈地跑了三天,要是这样愣头愣脑的冲过去,必然会造成极大的伤亡,先要养精蓄锐。
“明天一早,我们从东往西发起攻击,太阳会保护我们,让我们一鼓作气势如虎,随我直接拿下对方主帅!”罗晓飞自信满满地做部署,“哈吉,你和莎士比还有伊莉莎一起押后。”
“可是,对方的主帅是谁?”崔迪呃一脸崇拜地望着罗晓飞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