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意来到罗叔这里已经一年了。
不得不说,朱意是个打铁的好材料,在罗素后面学了几个月后,就可以独立的接一些单子了。
虽然刚开始力量不够,但是朱意的打造的器具确实相比于罗素多出了几分细腻。
这一年里,朱意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的朱意唯唯诺诺,见人也不敢打招呼,毕竟,谁会愿意和一个捡破烂的打交道呢,但现在的朱意也算是找到了个稍微体面的工作,与人打交道的机会也多了,人也变得健谈开朗起来。
“成了,杨捕头,这是你预订的雁翎剑。”朱意正打造好了一把雁翎剑,交付给了等在外面的杨捕头。
这是一种精美的刀类兵器,因其形如大雁的翎毛,故命名为“雁翎刀”
杨捕头迫不及待的接起雁翎剑,舞了一个剑花,“好剑!”杨捕头称赞到,杨捕头平时做的事抓捕犯人缉拿强盗的事,免不了动刀动枪,一把趁手的武器,就是杨捕头的宝贝。
杨捕头从口袋里翻出一把碎银子,“朱老弟真是打的一手好剑,这是报酬,改天请你喝酒。”
朱意笑嘻嘻的收下了杨捕头的钱,“都是罗叔教的好,哈哈哈。”
……
打造一把雁翎剑,对于现在朱意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如今罗叔已经可以当个甩手掌柜了,朱意主动要求让罗叔去休息,自己一个人去锻造,罗叔哪里愿意,非要涨朱意的工钱,朱意如今的工钱比以前高多了,一天有四十文。
在侠岚镇这里汇率稳定,向来是五百文铜钱换一两银子,朱意这一年下来,早就攒够了来去黄云岭的路费,几个月前和罗氏父女打了个招呼说是去游玩,其实是将黄鲲随身的一把剑带回了他的家乡。
朱意将黄鲲的剑埋到了黄云岭山口的一颗老槐树下,也算是对黄鲲有个交代。
黄鲲的尸首被朱意安葬在了破庙的旁边,掘的很深,不至于被豺狼发现。
树叶的一生只是为了归根。
叶落归根在每位人心中都有很重要的地位。
将黄鲲的剑带回来,也算是让他回到了故乡。
……
在这一年里,朱意每天的修行那种古怪的功法也没有闲着,每次都是刚好修行到肚子涨的不行才停止。
也不知道是自己有抵抗力还是怎么回事,朱意明显感觉到自己能够接引那团白光的时间变长了。
最让朱意感到惊奇的是自己身体的变化,自从修行了这个古怪功法后,自己虽然是每天在炉火旁边,但是皮肤是越来越白皙了,以至于罗叔一开始还怀疑朱意是不是一直在偷懒没有干活。
除了皮肤,朱意的筋骨也有了很大变化,朱意虽然知道打铁是能够增长气力,但绝对不会这么夸张——
如今的朱意能够轻松的抱起一块足有两三百斤的大石头。
这不可能是光打铁能锻炼出来的。
朱意将这种变化归结为自己修行功法的缘故。
不过这样也好,如果不是力气增长的这么快,朱意也不可能锻造出这样的兵器出来。
“又不是坏事,怕什么。”朱意心想。
打铁的生活总是平平淡淡,而平凡的日子总是过的飞快,朱意感觉自己昨天还是那个差点被饿鬼咬死的羸弱乞丐一样。
朱意在铁匠铺安顿下来后就把寺庙里的东西都带了过来,那只装满书的箱子简直要了朱意的小命。
朱意还是坚持着每天看看书,这已经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如果不看朱意手中厚厚的老茧,也许还会以为朱意是位优雅的书生。
送走了杨捕头,朱意和罗素收拾了一下铁匠铺,关门打烊了,朱意被罗素从柴房“赶”到了瓦屋子里,看了一会书后朱意还没有觉得发困,便打算出去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