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章 天狼剑(1 / 2)恨天十三狼首页

小隐回顾这些年来自己练武的经历,确实不咋地。除了练九转流恨闪较上心外,对于其他武技之用心实在不敢恭维。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天君说得对,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不是你杀人,就是你被杀!

我不喜欢杀人,却也不愿意被杀。

我自认为杀手的最高境界不是杀人而是活人,只有足够强大才能做到不杀人而实现目的。

既然紫衣仙子不肯收自己为徒,那就自己练,我就不信我练不好。天君、天禄、辟邪,哪个不是一流高手,天君的武功天下第三,你紫衣仙子不定打得过他!

于是,他开始制定练武的计划,将读书的时间砍了一个时辰,增加了练习内功、基本功和狼镖的时间。此后便严格按照计划日夜勤练不辍。

倏忽又过了三个月,自觉功力有所增长,已学的武技都已掌握娴熟,对下一步该往哪个方向练陷入了迷茫。

一日夜晚,正自纠结,“紫衣仙子”忽又现身在书桌前,小隐大喜,急俯身跪拜向她行个大礼,道:“前辈真乃神人也,晚辈这几日正有问题想要请教,前辈来得真及时啊!”

“紫衣仙人”微微一笑,道:“这几个月,你的表现不错,武技算是入门了。”

练了这么久,现在才算入门?

小隐道:“晚辈苦练半年,自觉所学的血海童子功、恨海愁天功、九转流恨闪、恨天十三剑、狼镖等已经比较熟练,如果继续按现在的模式练下去,可能提升有限。晚辈的恨海愁天功练到了第四层,内功是剑技的基础,是否只有通过几十年的苦练,不断提升内功层次才能提升剑法水平?”

“紫衣仙人”赞许道:“人人都说读书人迂腐,其实迂腐者之所以迂腐实际是没有读通书中的道理而已。书能给人以智慧,我也喜欢读书。多一分知识就多一分脑子,多一分脑子看问题就能比常人深一分远一分,站位也高一分。你能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你真正用心练了,用心思考了,也说明你的武技水平在长进了。当武技练到一定的层次,决定胜负的不再是剑法而是你的脑子和心态,文化水平成为更上一层的关键。”

小隐难得听见别人对自己的赞赏,尤其关于读书,不觉欢欣鼓舞,拱手道:“多谢前辈夸奖。前辈可愿意收晚辈为徒了吗?”

“紫衣仙子”摆摆手,道:“我说过我从不收徒弟,也不会收你为徒,指点你几招倒也不是不可以。”

小隐大喜道:“晚辈洗耳恭听。”

“紫衣仙子”道:“近百年来,武功最高的是元胜道君,真正的登峰造极,超凡入圣,故被世人敬为一代武圣。白不尘的父亲白鸣沧、血海教创始人叶傲世及其弟子秦天狼都曾受益于他的指点,称雄一世。白鸣沧的龟儿子白不尘与他们相比,差得远了,只可惜他们都不在了。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啊。”

这些人都曾是名噪一时的绝顶高手,小隐在书中读到过他们的一些情况,但了解并不多。紫衣仙子似乎对白不尘并不认可,语气中明显带有一种不屑,他很想问一句“你打得过白不尘吗?”,但还是强忍住了。

“紫衣仙子”继续道:“元胜道君原是佛门出身,法号无胜,但因出手狠辣,杀戮过重而被逐出山门,后改修仙道,更名元胜。他的成名绝技是‘八臂修罗手’和‘陀罗弑天剑’,讲究的便是以快制胜,以奇伤敌,以狠服人。他出拳运剑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如有八条手臂,像飞转的陀螺,当者披靡,莫不伤残。叶傲世从中吸收了快字,创建了血海教;他的徒弟秦天狼吸收了奇字,创立了恨天门。”

小隐插话道:“恨天门的剑法理念是‘以快制胜,以奇伤敌’,为什么舍去了‘以狠服人’?”

“紫衣仙子”笑道:“谈何容易。‘快’字、‘奇’字、‘狠’字”,每一个字都代表着一种战略思想,决定着你对敌时的策略,并基于这种策略来优化你对力量、技巧、速度和反应的配置,协调你的身法、步法、手法,以实施高效的攻击,达到取胜的目的。以‘快’字为例,你要达到超越常人甚至高手的‘快’,实现以快制胜,其关键要素在于超快的速度、超强的力量、超强的感知和精准的判断,以及超优的身手协调能力,缺少其中一点,你想快就快不起来。

所以,你就必须设计配套的功法、剑法来练习力量、速度、身手、感应等等,不下数十年苦功,何谈高人一等?人一辈子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能练成一个字,已不容易,你想想看,要实现两字融合甚至三字融合,会有多难!即便像元胜道君那样的亘古奇才也是需要机缘巧合才可能做到,所以他是空前绝后的武圣,别人只能称作高手。”

小隐道:“懂了。恨天十三剑以快字制敌,九转流恨闪以奇取胜,两者相融是否可以实现‘以快制胜,以奇伤敌’的终极目标?”

“不能!”紫衣仙子的回答很干脆也很直接。“出奇制胜的要诀在于料敌制胜、临机制胜、异形制敌、以敌制敌,诡形奇制只不过是决胜的基础。”

小隐沉吟道:“这么说恨天十三剑是‘快’字当头,血海童子功和九转流恨闪是‘奇’字当头,上面应该还有一套剑法来练习奇胜的要诀。”

“聪明!”“紫衣仙子”赞许地点头道,“天狼剑!”

小隐奇道:“天狼剑?为什么从来没听说过?好像也没有书提到过。”

“紫衣仙子”道:“天狼剑是秦天狼所创,当年力压白不尘,威震天下。只可惜失踪多年,好在他留下的这套剑法保存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