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城的不少懒汉,爱演没手没脚的乞丐,行街乞讨,仗着此地是州牧管辖,巡城小官总会施舍些银子,将他们打发走,这样才能显得州牧治理有方,百姓人人富足。就好像上京城见不到一个行乞的,因为这样可是在打天子的脸。
为官一方,表面功夫可得做足。
长宁街边的屋楼,建的比北峙高大气派不少,光规模宏大的赌坊就有四、五家,全然不是客来赌馆能比拟的。
“少爷,您怎起得这般早,老头子我还没睡够呢。”
“老马,都日上三竿了,还想睡啊,你那么懒,怪不得一把年纪了还没媳妇。你可答应我了今日来陪我挑剑的。”
“老爷不早说了为您去寻把好剑吗,您何必自己费心。”
“就因为事事不用费心,本少爷在家中都快呆的发霉了。”
长宁主街上,一主一仆悠然闲逛。街上其余百姓,见到那主仆二人,纷纷恭敬让道。
那位少爷不过十四,却长的人高马大,从体型上来看已有青年模样,挺秀高颀的体格,仿佛是从晶莹通透的大理石上精雕出的轮廓,全然不像个少年。他剑目凤眉,眼眸深邃,鼻正唇薄,所行之处皆有少女投来娇羞目光。
这位少爷虽五官端正,貌在中上,却也还没有俊到让众多姑娘痴迷的地步。但此刻众多姑娘眼神火热,多是瞧见了他那一身金纹紫气锦衣,与那双精虎玄靴。
传闻那紫气锦衣上的金纹,是用真金丝一针一线缝上的,玄靴也是真虎皮。再瞧那头上白玉长冠,指上千响银环,一身行头怕是值上千两。
江州的各家公子纵使再有钱,也没敢穿的如此奢侈。但长宁城中却有一人,真能穿的如此高贵奢华。
他叫应东流,是江州州牧之孙,天锦绸庄老板之子。应家在江州地界可谓是钱权具占。
而那位名为老马的白发仆人,身材矮小,脊背略微佝偻,还不如应东流这一少年高大。不知为何老马脏乱邋遢,穿的不过也是粗烂麻衣,按理说在应府做工的仆人,也称的上是高等下人,不该是这般待遇。
巷口处,一位蓬头垢面,蝇虫乱飞,形似乞丐的少年,无力地坐在地上。
应东流瞥见那少年乞丐,说到:“有趣,那群衙役知道本少爷今日出行,竟没把乞丐清空,就不怕本少爷去老头子那告状。而且这小乞丐虽脏乱发臭,却手脚具全,与以前见的那些假装断手断脚的乞丐相比,看着幸运多了,这般样子如何引人怜悯。”
几两碎银撒在那乞丐面前,那乞丐面容消瘦,吃力地捡起地上碎银,然后伸手递给向他施舍的应东流。
“我不是乞丐。”
这句话直接将应东流惊呆了,演这与众不同的叫花子给本少爷看,还演上瘾了是吧。应东流以一种玩味的眼光打量着这个乞丐般的少年,随即又抛下二十两银子。
“这下够了吧,有手有脚的何必行乞。”
“我真不是乞丐。”
少年乞丐将银子递回,又说到:“公子可否借我几十枚铜钱,等我去客栈做工一月,必定亲自前往您府上相还,滴水之恩,没齿难忘。”
应东流被此人逗的发笑:“你怕是个外乡人吧,刚刚这话是在侮辱本少爷吗,本少爷生来就没把铜钱放在身上过,有了也只是当糟粕扔了。”
“可哪怕是碎银,我怕是也还不起。”少年说着又将银子朝应东流递了递。
“演技太差,你怕不会真觉得能就此引起本少爷的兴趣吧,这银子你不想要,本少爷还不想给了。”应东流说着便将银子拿回,然后与老马转头而去,前往铁匠铺挑剑。
主仆二人自铁匠铺出来,那些特意为应东流打造的精美铁剑,却通通被老马称之为破铜烂铁。也仅此一句话,应东流便不再多看,径直出了铺子,但走前也扔了几十两银子打赏。
“老马,你那把剑什么时候给我?”应东流问到。
老马笑道:“少爷才刚开始修行,我那剑您还用不了,但老马死前一定会亲手交给你。”
应东流不屑地说到:“就你把那剑当成宝,小时候本少爷偷偷看,你也不让。你整天把他放在有屎有尿的马厩中,我看都发臭了,本少爷才不稀罕。”
老马微笑着,不说什么。
剑没挑到,二人便原路返回,打道回府。行至街心,却见前处,众人围观,人们纷纷侧耳轻言。
长宁城的贺公子,家中经营瓷器生意,也是城中顶级的富家子弟。此子纨绔好斗,爱养鸟逗蛐不说,还养着条通体深黑的狼狗,平日里游手好闲不说,欺负势弱百姓,也是常态。但仗着家中金银如山,纵使做恶再多,每次也能用银子摆平。
贺公子的那条狼狗,可是实打实的狗仗人势,每次牵它出门,必定会咬伤路边行人,可谓是生性凶劣。贺公子还专门为这条狗取了个唬人的名字,叫吞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