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9章 偶遇(1 / 2)好,那就各爱各的首页

鹰把车顶放上的时候,就打开了车载音乐。他似乎很喜欢迈克尔杰克逊,车里放的是他广为流传的那首《beat it》,很好听。真想不到他这种暴戾之人还热爱反暴力的歌,特别少见。

我坐他的车会害怕,因为跟他的关系很诡异,也不晓得该划为敌人还是朋友,毕竟在这之前他是差点把我杀了。

“能麻烦你把我送到江南水畔小区吗?”驶了好远我才道。

“陪我吃个饭吧?”他一挑眉。

“不了吧,我有些不舒服。”

与狼同行,我还是谨慎一点儿为好。就像陆朝歌说的,没有自保能力,那么惹不起的人和事就尽量不要去惹,他不是每个时间都护在我身边的,现在也不可能在我身边。

鹰淡淡瞥我眼,道:“还在生我气?”

“没,我这个人心大,不太记仇。”

他忽然就笑了,“听闻你自小就跟家里人闹掰了,这叫不记仇?”

我脸一红,有点窘迫地别开了头。

我承认,我非但不是大度之人,还特别死心眼,我记得住所有对我不好的人。若非鹰在老爹面前极力保我一命,我跟他势必是分外眼红的仇人。

“要不,我送你一件礼物赔不是吧?”

“不用了,我……”

“好了,就这么决定了!”

鹰不等我把话说完就打断了,还直接把车开往了世纪城那边。我不悦地瞪了他一眼,他一脸不以为意的样子,还在笑。

“我不会接受你礼物的,你要么在这儿放我下来,要么送我回家。”我有些生气了,见过赶鸭子上架的,还没见过贴着脸要送人礼物的。

“马上就圣诞节了,你的生日不是圣诞节吗?我顺便送你个生日礼物吧,好搏你红颜一笑。”

“……你怎么知道我的生日是圣诞节?”

“去买了礼物就告诉你!”

我忽然间觉得毛骨悚然,因为身边冒出来的人都神秘莫测,而我却像个透明人,多少毛细血管都被人摸清楚了。

薛曼欣、薛凯莉、柯远霆、老爹、鹰,一个个仿佛都对我感兴趣得很。我一个凡夫俗子,好像忽然间中六合彩似得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

鹰把车停在了世纪城的停车场里,下车后一把拉过我就往商场走。铁箍似得手修长有力,我挣都挣不脱,被他拽得死死的。

于是我有些恼羞成怒了,低喝道:“喂,你什么意思啊?”

“我不叫喂,你可以叫我eagle,或者鹰。”

“这是你的名字?你没有姓吗?”

我记得,东南亚一些国家好像只有名没有姓,“鹰”这个字,显然只是一个名,或者代号。

但鹰没有跟我解释什么,淡漠着脸把我拉进了商场里。

快到圣诞节了,商场里面到处张灯结彩,都写着Merry Christmas,还有几棵硕大的圣诞树摆放在商场最醒目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