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原始而危险,每个部落之间隔得远,除了林默这个强的离谱的人,还没有几个人能靠自己远行。
而他的呼吸法又特殊,山体之下的秘密难逃他的法眼。
林云爱不释手地摸着两颗水晶,上一颗有了群面板,这两颗吸收后又会是什么功效呢?真期待!
“啊?之一,那还有第二个收获啊?”
“是啊,第二个收获,你这个小馋猫一定喜欢。”
林默用手指点了点媳妇的鼻尖,光滑的触感让他心神一动。
不行,要克制,等晚上。
“是什么?”
林云傻乎乎的,一点也没发觉林默眼中的蠢蠢欲动。
“你不是一直想要吃猪肉啊!这次,我在一个林子里发现了一群野猪,有几十头。现在这些野猪都在我挖的深坑里,逃不出来。这次回来,我还带了一只猪崽子,在营地里,你想什么时候杀猪都可以。”
林默看见媳妇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怀疑他的嘴角能流出口水来。
咕噜——
林云使劲吞了吞口水,他不缺肉吃,就缺一口猪肉吃。
部落水晶是好,对他来说却是锦上添花。猪肉,那可是能吃在嘴里,落在肚子里的食物。而让他最开心的是,哥哥总是把他放在心里的第一位。只要他想要,不管再难都会把东西放在他面前。
“哥哥,我爱你哦!”
这样直白的爱语,林云平时害羞很少会这样说。
林默听了格外的高兴,媳妇的告白是他最好的报酬。
“我们现在是去部落之树那边,还是去营地那边看猪?”
林云皱了皱眉,很认真的思索了一下。还是公事比较重要,猪猪在那跑不了。
“先去办公室吧,看看这两颗部落水晶有什么作用。”
“可以。”
林默无所谓,只要和媳妇腻在一起,形影不离,他就高兴。
连忙殷勤地给刚起床的媳妇打水端水。
林云洗漱干净,换了一身黑色的长袖衣裤。现在气温已经在十几度了,以觉醒者的身体素质,已经可以穿轻薄的衣物。去除厚重的外套,一下子就感觉轻松很多。
他现在身上穿的衣物是真丝和棉芦的混织物,又软又滑,穿在身上非常舒服。
“哥哥,小布,走了——”
林云笑得灿烂率先出了院子,留在后面的一人一狗相看两相厌。
因为早上的那一幕,林默现在特别看不上小布,恨不得把它踢到天边去,眼不见心不烦。
可惜,小布这个狡猾的东西寸步不离地跟在媳妇身边,让他不能动作。
哼——等着吧,我还收拾不了你这狗东西。
啦啦啦~小气鬼,大醋桶,没辙了吧,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