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0章 要么上不去,要么下不来!(1 / 2)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首页

“我们还是说说你们在河里发现尸块的事情吧。”田诗说道。

“好,我们到船长室。”摆渡船虽然空间不小,但用来写字的地方却是没有的。张正英把二人让到船长室,所谓船长室也就是驾驶室。这里还有一张小台子,正好可以用来做笔录。

“我先说一下情况吧。”张正英首先介绍了情况。

大约今年的五六月份,那个时候进入汛期,水面上涨,东口号在航行时,四名船员都看到过河水中漂浮的尸块。

“这些尸块有的装在袋子里,有些是已经没有袋子漂浮在水面上。这事情,我们也想过去报警。可是田律师,有一点也是可以对你明讲的。我们这些跑船的人,都是本乡本土的人。这事情不知道是谁做的。这要是案件破了,凶手这边知道是在我们这里报的案,跑来报复我们。我们想跑也跑不了。”

“我们这些人都是以跑船为生,一生都在摆渡。我们离不开这里,也得罪不起本地的任何人。所以这件事,我们也只能等着别人来报案。毕竟当时看到尸块的不只是我们几个船员,还有很多乘客。只是,一直没有人报案。可能也是怕得罪人吧。毕竟坐这船都是周围村子的人,大家也都互相认识。谁也不想给自己惹这个麻烦。”张正英说道。

“这个我理解。”田诗点了点头。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公安破案有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走群众路线。这个方法非常有效,甚至于比现在的电子技术还重要。

任何案件都会留下痕迹,都会有人知晓,哪怕是没有了目击证人。就犯案者本人也会忍不住找人倾诉。这是人之常情。

在交通条件不便利,人员流动不频繁的情况下,通过走访,公安机关往往可以掌握一些隐秘的线索。这些都是侦破案件的关键。

电子监控现在已经在城市到处可见。然而,监控并不是没有死角。在乡村、一些城乡结合地区,是不可能有健全的监控体系的。这种情况下,你无法靠调取监控视频来解决问题。

同时,人内心隐藏的一些东西,往往通过视频资料是无法感知的。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过程中,这些东西是隐藏不住的。周围的人总是会有人注意到一些不对的地方,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总之群众路线是非常有用的,但是群众参与刑事案件侦破的积极性却是越来越消极。这也是因为社会变革,人们的社会理念产生了一定的变化。

在改革开放以前,群众运动此起彼伏,群众参与社会活动成为一种惯例。那个时候公安机关在群众当中收集线索,还是相对容易的。改革开放以后,群众普遍对参与社会活动积极性不高,更追求在经济生产方面的参与。

并且在社会转型阶段,一些犯罪分子气焰嚣张,对周围的群众进行威胁恐吓,也形成了一定负面影响。这也是国家多次严打的主要原因。

现在这个案件中,张正英所说的已经发现尸块,却没有人报警的事情,在当时是再正常不过了。因为这里本就是偏僻的乡村,政府管理力量薄弱地区,谁又敢轻易给自己找上麻烦呢。

“虽然我们没有报案。但后来警察到这边现场调查时,这个线索我们是告诉了他们的。当时我们对这事也没有太当真。可是,后来听说浩然说是他本家的一个兄弟出了事。这个事情就有些对不上了。”张正英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