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章 七夕(1 / 2)点火樱桃首页

港岛的上流圈是相当的排外。社交殿堂的门槛高不可攀,富人们像守护者一般,严密看守着天堂的大门。

比如说,施弥明之前想加入马会,就受很大阻力。

马会成员身份地位分明,包括“赛马会员”、“全费会员”和“公司会员”,而最高层次则是那位地位超群的“精选会员”。要想成为会员,除了丰厚的财富,更需要拥有无可质疑的社会地位。

当然,如果只想当公司会员,施弥明是完全够格的。

但他觉得公司会员不够他的格。

他上来就奔着尊贵的“精选会员”去的,却没想到,自己手握财富,都屡屡碰壁。

精选会员的把控极其严格,马会设置了层层难关——提名、附议、支持,每一个步骤都是一场错综复杂的社交游戏。

首先施弥明需要找到一位精选会员的提名,再获得另一位精选会员的附议,最后,还需列举出三位准备支持他加入马会的会员。

直到最近,施弥明才在李家的帮助之下,得到了这尊贵的会籍。

既然当了精选会员,自然最好得买马的。

施弥明不太懂买马的流程,李鹊便来辅导他。

他们来到马会的预选赛场看马。

李鹊看着草地上奔驰的马匹骄人的毛发在阳光下闪耀着,不由得感受到一种优雅而澎湃的力量。

而施弥明看到的则是:250万、300万、400万长了四条腿在他面前跑过。

李鹊知道施弥明大约很少接触过赛马,便问他:“你分得清哪一匹是哪一匹?”

“一号是纯种赛马,拥有来自英国的血统,它的父系是‘风之翼’,在欧洲的赛场上表现出色。目前的标价是二百五十万,这是因为它的祖辈在赛马历史上都有过不俗的战绩,被看好为未来的冠军。”施弥明再指了不远处,“二号,这匹马的母系来自法国,父系则是一匹曾经在澳大利亚获得过多项大奖的赛马。它的起拍价是三百万……”

李鹊听得目瞪口呆,讶异地说:“你记得这么清楚?”

说起来,李鹊都记不清这么多资料,纳罕:“你说你不懂马,其实是谦虚?”

“我从不谦虚,李公子。”施弥明自得地一笑,“我不擅长马术,但我擅长投资。”

李鹊看着施弥明:“哦?”

施弥明侃侃而谈:“我把每匹马都当成一项潜在的投资项目,而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数据和历史表现来找到其中的价值。我靠这种方法在投资领域一直取得不错的成绩。”

李鹊点点头,肯定地说:“这个逼装得不错。”

施弥明笑了:“你想多了,在这方面,我不是装,是真的牛。”

李鹊既然要和施弥明结亲,当然是有了解过施弥明的背景的,但其实也是一个模糊的大概,从公开资料里,只知道施弥明父母是农民工,家境不太优越。但施弥明的学业不错,考得名校,拿全奖,毕业后拿到港岛一家大公司oer,跻身白领之列,业余时间还学习多门外语以及投资知识,积极扩展人脉,跻身投资界。

施弥明通过炒股获得第一桶金,然后随着他的财富逐渐增长,他开始寻找更广阔的投资机会,超越了炒股的范畴,展开了更为多元化和复杂的财富管理之路。

首先,施弥明入局房地产市场,同时也对科技初创企业进行天使投资,这个过程中,他逐渐建立起一支专业的团队,成立了自己的投资公司。

钱生钱,利滚利,施弥明年纪轻轻就成了港岛有名有姓的大富豪。

李鹊看着施弥明,突然想到他身上颇为特殊的一点:“一般企业家都很喜欢跟别人讲自己的发家史,好汉偏提当年勇。但这个特征在你身上倒不太明显。”

富豪们很喜欢大谈自己当年如何艰辛又如何排除万难靠着个人才智获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李鹊圈中认得富豪多,也时常被迫聆听这些人大谈自己的致富之路,然而,李鹊突然发现,施弥明从未对自己的个人经历侃侃而谈,相反的,他好像颇为谨慎,像是刻意不去触碰一样。

是因为谦虚吗?

李鹊迟疑地看着施弥明:施弥明可不是什么谦虚的人。

施弥明笑笑,说:“就是我想讲,你会想听吗?”

要是别人的故事,李鹊是没兴趣听的;但是施弥明搞得这么神秘,反而勾起李鹊几分兴趣。

李鹊说:“我想听,你想讲吗?”

“也没什么好讲的。”施弥明下意识低头,轻轻踢了踢鞋尖碰到的小石头。

李鹊看着小石头在地上滚动,带动一些微小的颗粒沿着地面飞溅。

他似也感到什么波澜,便灵活地转移话题,说道:“对了,我们要结婚,是不是该把你父母从老家接来?”

施弥明回头徐徐看向李鹊,像是在看天上飞过的白鸽。

李鹊被看得不自在。

施弥明突然笑笑,说:“你听讲过一句‘没吃过猪肉,难道没见过猪跑’吗?”

这俗话在港岛并不常说,李鹊自然不理解,皱了皱眉:“这话什么意思?”

施弥明笑道:“你当然是不懂的,因为对你来说,这句俗话应该反过来‘没见过猪跑,难道没吃过猪肉吗’?”

李鹊好奇地看着施弥明,此刻觉得施弥明很遥远,明明这样近看,却偏似是遥望。

施弥明缓声说:“在我小时候,家里是有养猪的,天天都看着猪跑,但若非大时大节,从不能吃一口猪肉。所以呢,我们会说‘没吃过猪肉,难道没见过猪跑’这种话。因为虽然猪养着,猪肉倒很难得吃一口。”

李鹊听得一知半解,愣愣说:“没吃过猪肉,难道没见过猪跑’,是‘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的意思吗?”

施弥明闻言,轻轻笑了,他看着李鹊,此刻好似看着一个孩子:“不是,没那么感伤。一般来说,这是一个带一点幽默性质的比喻。”

李鹊懵懵懂懂。

施弥明转了话题,道:“你看我衣服起球,很看不过眼,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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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鹊听了这话,好似被打了一个雷,惊讶地看向施弥明。他虽然在意过施弥明衣服起球的事,但从来没有开口提过一嘴,却没想到被施弥明看穿了。

细想来却也不奇怪,李鹊每次被施弥明深深看着的时候,都觉得好似被剖开了一般,让他有一种脆弱的感觉,然而,与此同时,这样的凝视也带来了一份安心。

很离奇。

施弥明笑着说:“我们家当时也穿不起羊绒……别说羊绒了,纯羊毛衫也穿不上的,一件混纺旧毛衣,祖孙三代混着。天冷谁出门谁裹上。要让我爷爷知道我现在买一件羊绒衫几万块,莫说穿到起球,就是穿到起火,他都不准我扔呢。”

他的语气很轻松,说着俏皮话,但李鹊很难笑出来。

李鹊只道:“那你现在生活好了,也可叫他们享享福。”

施弥明没接这话,而是悠悠道:“我爷爷和父亲原来在城里当农民工。当时那个工地缺人,女人只要能吃苦有力气也肯收。我母亲便跟着一起去了。结果出了事故,三人都死在了工地事故里。我获赔了两百万。”

李鹊听了这话,脸上一下僵硬得好似化成石头。

他忽而想起,家人对他说的那句“五百万够买起你条命了”。

上回他听这话,不以为意,还多少沉浸在自己的哀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