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常欢租屋的客厅,两张并在一起的书桌,常欢和范作家各据一边,端正而坐,神情淡然。
“昨天后半程喝多了,说的话不算数,不过,你的意思我是理解的。现在,你试着来一章,别去想十岁或者小学二年级以后的所知所学,也别想着卖弄词句,平常抠脚的时候怎么说话,现在就怎么写,开始吧。”
“我……”
常欢痛苦的挠头,“我感觉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了……你看我又不自觉用了一个小学二年级以后的词汇量。”
“这是个病句,不过放在这里显得很新颖。”范作家的手又不自觉的去兜里摸酒壶,“试试吧,脑筋不要拐弯,要感觉一种半昏迷的状态,甚至可以丧失一部分意识那么去写……你看我这个也是病句,但是不影响理解嘛,就算放在千字三十的定制文里也是合格的。来吧来吧,试一试没什么的,你想着你已经半昏迷了,很容易就原谅自己了。”
“那我试试?”
“试啊。”
“我真试试?”
“当然啦!”
“现在就试?”
“试啊!”
“来啊,试啊!”
“来就来啊!”
“来啊谁怕谁啊!”
“来啊!”
西荒迷宫的地面都是小小的沙砾组成的,大一点的石头都少见,所以,垒起一座半人高的石头冢是一件很花时间的事。
三男三女六个人花了半个时辰才算捡够了石头,其中还有一个男人不算整个人,梅尼亚克手里一直牵着一头叫苏格拉顶的小幻蜃怪,因为分心,大大影响了梅尼亚克捡石头的效率。
石头垒起的衣冠冢是老张的,没有衣也没有冠,只有鞋,一只鞋,还是右脚的。
衣冠冢的上面摆着一只狗眼,据说可以勘破虚妄,让人看清考研的道路,这正是老张梦寐以求的东西,可惜现在用不上了。
这么有用的狗眼当然不能一直放在衣冠冢上落灰,祭奠活动结束后这颗已经有了归属的狗眼将会被梅尼亚克收走,六个人里只有梅尼亚克对狗眼有需求,梅尼亚克在打狗过程中所有的贡献值都拿来换这只狗眼了,这时候放在衣冠冢上不过是告慰一下老张的先灵……你努力的方向是对的,只是实力不济再加上运气不好而已……估计老张宁可再死一回也不想要这样的告慰。
来到西荒迷宫的入口是随机出现在大漠上的,离开西荒迷宫的出口,也是随机出现在迷宫的各个地方的,也就是说,即便现在想出去那也得看人品。
不过,六个人里有一多半的人还舍不得出去。
从带着彩色的迷宫入口进来,直到离开迷宫之前,都会有好运气,从这样幸运入口进来的人,很少有进来迷宫半天不到就会张罗着出去的。
韩三小狐狸和春月秋霜的身上都带着幸运,要不是老张死活头铁的非要找大怪刷宝贝,这时候的几个人早就快乐的在虐菜的道路上一去不返了,好刷又好赚,诡才不乐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