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眼通天来形容章诚一,也不为过呀!
大家这时才恍然明悟,章诚一看着不说话,一出手就是终极,是个猛龙过江!
同时,也加强了海继辉与照灯笼两人出于某种原因下,心中对章诚一的敌视。
“姐,你怎么又带着他们来了。”
屋里的小孩,见着姐姐又过来,还高兴地准备掏出火盆里烤的红薯,进行分享那。
但是一见,这么多人过来。
红薯没敢往外刨,又加紧用火钳,往上埋了两层热灰。
生怕被外人给瞧见了。
“你小子,是不是,又在偷偷烤红薯。”
白云儿眼尖,看到小弟的动作后,走上前,捏了捏自己小弟的脸蛋。
“等他们走了,我再告诉你。”白云轩小声地在姐姐耳边说着话。
“那他们一时半会可走不了,这个是章诚一你叫哥哥,这两位你叫姐姐,他们要在咱们家住一段时间。”
白云轩听到三人要住自己家,小脸蛋就抽了起来,小声地问道:“这么多人,粮食咋办?”
粮食问题,贯彻古今,也始终是这年代平民百姓要解决的大问题。
“人小鬼大的,人家自己有粮食。”
白云儿放过弟弟的脸,又带着章诚一、巫梦、武照三人选了房间。
不过房间内倒是挺干净的,也有床,铺上铺盖就能住。
还有,隆中这边,
靠北吧,他不算完全的北方;
靠南吧,他也不算完全的南方;
处于一个尴尬的地理位置。
所以,到了下属白羽县这边,就更不流行东北那边的火炕了。
所以,寒冷的冬天,就需要自己暖被窝了。
正屋,是人家主人家睡的。
章诚一跟巫梦选了有两间空房子的西厢房,武照只能去挨着厨房的东厢房睡了。
不过章诚一进入自己的房间后,就从灵珠空间中,拿出他临上火车前,他老爹给他塞的一条5斤重的腊肉。
肉这玩意,在这个年代中,那就是属于贵重物品了。
所以,章诚一准备借着刚刚来到,答谢大队长一家的帮助,以及跟大队长认个亲的这个由头。
拿着这块肉,请大队长一家以及书记一家吃上一顿。
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有了这顿豪华大餐之后:
日常干活的时候,大队长能不照顾点?
与人争执的时候,大队长能不偏向一点?
日常请个假回家探亲,大队长能不给批?
不帮忙,那多不好意思呀!
再说了,有了这顿饭,那请下一顿饭,岂不就是顺理成章了?
一来二去,经常跟大队长交往,是不是也能震慑一下大队里的地痞流氓?
章诚一有垂钓金手指,天天都有渔获,足以支撑他天天大鱼大肉的挥霍。
所以,这第一顿饭,不仅要请,还要打开局面。
章诚一提着腊肉,出了屋子,瞬间那肉,就被白云儿以及白云轩给盯上了。
“嫂子,这是我爹在我出门前,让我带上来的。说是好多年都没见过建群叔了,让我带着过来招待一下我叔。
正好今天嫂子你还帮我们找房子,帮了大忙,我就瞅着今夜咱们切完炒几个菜,你一家还有咱白爷一家,咱们坐一起吃个乔迁之饭,你瞅咋样?”
“我瞅着行!”
白云儿还没说话,倒是她边上的白云轩瞧着手里刚拿出来的烤红薯不香了,咽着唾沫,连忙接着章诚一的话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