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7章 故人?(1 / 2)穿越盗笔后,我拿了救赎剧本首页

广西最西南的地方是玉林市陆川县,这里有一个村子叫莲花寨。

陈旭生老家就在莲花寨。

他已经快四十岁了,如今就职于陆川县公安局,是局里的一个小干部。

今年还未到端午,局内的节假日值班表就排了出来,过节那两日,好巧不巧,轮到他值班。

自从到了县里的公安局工作,他就带着老婆孩子定居在了城里。今年本来和家里的老人说好端午要回去过节,却没想到赶上他值班。

工作为重,一起过节自然是过不成了。陈旭生给家里拍了封电报,讲明了此事,又说下次有时间一定回去。

端午这天,他正在局里值班。快中午的时候接到群众的举报,有个姑娘背着把开刃的刀在城里晃悠。

这时候国内还没有特地加强对刀具的管制,但有人背了把长刀在街上晃悠,总归让人有些害怕。

说实在话,即使不是长刀,只是把菜刀,有人拿着到处晃,看见的人也都会心生警惕,生怕那拿刀的那家伙心情不好当街砍人。

大过节的,怕出意外,局内当即出动了两个值班人员,去把那姑娘带回来问问情况。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

“所以,你带着这把刀走了几年?”陈旭生有点不敢相信,他们广西的治安有那么差吗?

“对不起,你们把刀还给我吧,这是我哥送我的。”洛远安装可怜。

早知道就不把缠刀的布条取下来给那个摔骨折的小孩儿紧急包扎了,现在好了吧,不仅进局子了,刀也被收了。

“我真的没有用它伤过别人!”猛兽蛇虫不是人,更甚猛兽蛇虫的家伙也算不得人。

“你让你哥来领你回去,我就把这刀还给你。”带刀上街确实不妥,但这是广西,诸多少数民族的聚集地,随身带刀还真不是稀罕事儿。当然,到城里大街上晃荡还是有些过了。

这姑娘看着的确不像会伤人的样子。

洛远安神色更委屈了,“这刀是捡我的哥哥送给我的,我一直在找我的家人。”

她这委屈,七分假三分真。

七年都没找到地方,她确实很难过。有句诗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她总觉得天上那弦月、弯月、圆月,都像是她的思念。

无处寄托,只能托在那月上。

但伤心之事,往往不可向外人道也。你若是讲了,他人的垂怜不值得期许,更有甚者,以此欺你辱你。

“捡你的哥哥?”一听有故事,陈旭生也不急着处理刀的事了。这姑娘是被拐卖的?

虽然刑法在此时的两年之后才规定了拐卖人口罪,但拐卖这一行为很久以前就被认定为罪行了,更何况这是新中国!

陈旭生感觉自己即将获得一个功勋。

洛远安假作委屈当然是希望对方帮自己,此时也不隐瞒,把自己被阿余捡到之后的事,能说的都跟这位陈警官说了。

我们正直的陈警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金光闪闪的功勋离他而去。

但这并不是件让人遗憾的事,只是失忆找不到家相比他之前想的那些罪恶可好太多了。

“警察叔叔,你可以帮我吗?”洛远安捧着陈警官倒给她的热水,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向他。

陈旭生觉得自己要是拒绝,这小姑娘下一秒能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