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静柔?”
“冯静柔!真得是你?!”
一个推着自行车的男人,风风火火地撞入了冯静柔的视野中,似是刚巧路过的样子。
他个子很高,身穿白衬衫、黑西裤,头发用头油梳得乌黑油亮,很是气派。
秦安安眨着眼睛看向那男人。
不认识。
【是妈妈的发小吗?】
冯静柔心说:不是。
“沈言。”她认出眼前的男人。
是当初跟她一起去槐花村下乡的知青沈言,也是李银玲的前夫,李爱华的生父。
时间让冯静柔和村里的人都变老了许多,却仿佛偏偏放过了沈言。
他跟刚离开槐花村时,并没有什么变化。不知道是冯静柔的错觉,还是衣装的加持,感觉沈言似乎还变得年轻了好几岁。
故友相见,气氛很自然变得热络起来。
沈言格外高兴,说什么都要请冯静柔母女吃饭。
他找了一家地道的沪市菜餐厅,点的每一道菜都是沪市孩子从小到大的回忆。
冯静柔一边喂秦安安吃饭,一边听着沈言絮絮叨叨地讲当初在槐花村下乡的生活,后来又讲到他回沪市以后官途顺畅,现在已经做到区工商局的领导,风光无限。
独独露掉了他在槐花村结婚那一段。
秦安安听着他的话,不赞同地拧眉。
【这男人,在槐花村插队时,为了过上好日子,做村长的上门女婿。一旦能回城,就抛妻弃子。自己日子过得好了,也没想过把孩子接上海来读书,这样的男人,不可交!】
冯静柔听着安安的心声,表示赞同。
不过,她不是李银玲,不会费心去评判沈言是不是一个好丈夫。至少他做朋友是合格的,当初在槐花村时,对她和其他知青都很照顾。
听说冯静柔要开服装厂,沈言打心里为她高兴,直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他绝对会帮忙。
后来又聊了很多。
直到桌上的菜快见底了,沈言沉默许久,干涩地问了一句:“他们还好吗?”
秦安安挑起小眉毛,玩味儿地看着沈言。
【他们,是指李银玲和李爱华吧?】
【能想起糟糠妻,总算还残存一点点良心。】
【妈妈,快点告诉他,让他带妻子儿子来沪市生活啊!李爱华要是能来沪市读书的话,人生肯定会好上百倍千倍!】
冯静柔仔细打量李爱华的表情,反问:“你觉得,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在农村,能过得好吗?”
“两……两个?”沈言惊愕地瞪圆眼睛。
“你走的时候,李银玲肚子里已经有了你们的女儿。”冯静柔轻描淡写地说道。
看到沈言脸上掠过一丝悔意时,她居然暗暗有些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