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章(1 / 2)四合院:躲进小楼成一统首页

派出所的人看到这么一帮人过来,尽管要下班了,也不敢怠慢。

赶紧过来询问。

领队的罗队长也跟他们把情况说明。

随后,派出所就把这些人分开关押,审理起来。

建筑队的问题很简单,受了两家的委托,改造房子。

最后确定,他们的确没看到房契,不过对方给的钱多,总要糊口,所以也就接了这活儿。

至于房子是谁的,只要没人拦着就跟自己没关系。

真的有人来找,让他去找贾家和许家就是了。

至于占了轧钢厂房子这事儿,他们不清楚,因为没看房地契,以为也是他们自己的。

公安审讯了几个人,得到的都差不多,所以做好笔录以后,就把他们全都暂时收押了。

建筑队这些人的责任很明确。

只等着两家处理完了,一起送到分局去,估计处罚也不会很重。

要是单独是私自改建、占用土地,他们自己就直接处理了。

最多就是工头拘留一段时间,然后主要就是退还占用的土地,改造的恢复原状。

外加着处以一定的罚款,批评教育一番就算了。

现在一来是没什么统一的刑事处罚标准,二来也是政权初定,外部矛盾更多。

这样的“小事”都当成阶级内部矛盾,尽可能不上升到刑事责任的程度。

当下又不像后世,想承接什么等级的建筑工程,都得有相应的资质。

要有各种证,还得有各种准入资格。

严重点,就是刑事处罚外加着吊销相应的从业资格。

他们更加重视的,主要还是对贾张氏和许富贵的审讯。

一开始,贾张氏和许富贵两个人一口咬定。

都说李工程师的母亲过来了,带来了房地契。

公安自然要问人的下落,不过两人都说不知道。

问他们怎么确定是李家的老太太。

两个人都说,是李家老太太自己打开院门进到那院子的,手里还有房契和地契。

问她什么情况,她说自己孙子还在东北。

现在儿子死了,家里要没钱了,就想着把房子卖了,带钱回老家把孙子养大再考虑别的。

他们想把房子过户。

结果打听一圈才知道,现在拉房纤的都被抓了。

大家也搞不清楚现在房子怎么过户。

所以几家坐下来商量以后,就决定先给了李家老太太大半的钱。

大家签了份过户协议,老太太就拿着钱和房契回东北了。

她说以后孩子大了,会再带着房地契来过户,想必那时候怎么也能解决问题了。

派人去两家找来签的协议,果然有这么个东西。

上面的内容,也跟他们俩交代的差不多。

许富贵签了名字,还按了手印,剩下两个不识字,只是按了手印。

派出所没条件鉴别手印。

只能先放着,也想着先审理。

等到最后审理完了,把东西上交到分局,由他们想办法解决。

审问这协议是谁写的,许富贵说是自己写的。

不过派出所的孙所长多了个心眼儿。

叫审讯的人分别问那来的老太太长得什么样,穿着打扮又是怎样的。

这下子,两个人不止吞吞吐吐,所说的更是互相矛盾,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