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精华,清淑之气。不在凌晨,而在日出!
天得之以清,地得之以灵。人得之以寿,物得之以宁。
日升月落,太阳的万道光芒驱走了无尽的黑暗,使阳光重新照耀到大地之上。
清晨的野人沟晴空万里,云霞满天。空气清新湿润。
一夜时间,经历种种坎坷,曹斌终于从关东军地下要塞走了出来。
因要塞的出口距离下墓的地点最少有数十里,曹斌出来后,没急着回去找胡巴一两人。
而是挑了块风水一看就很不错的地点,挖了个深坑,将背后的两个孩子葬了进去。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名字。”
取出怀里纸人,曹斌问了一句,他打算给两个孩子立块碑。
两鬼修为太低,魂魄还不能直接在日光下活动,听到曹斌问话,在纸人内各回了一句。
“我叫李春花,我叫周大竹。”
点了点头,曹斌取出手斧,砍下一节柏木,将两鬼名字刻了上去。
“哥哥,我们接下来去哪?外面的世界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吗?猪肉炖粉条真有那么好吃吗?”
碑一立好,小女孩的鬼魂可能是心愿达成,在纸人内开始不停东问西问。
“很好吃,也很好玩,但是得等哥哥先找到朋友,才能带你们去。”
“好吧。”
对话结束,曹斌收好纸人,简单辨认了下方向,便朝着之前下墓的地点走了回去。
至于这两只小鬼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待在纸人内,就说来话长了。
昨夜找到他们的尸首时,已经是后半夜,曹斌因腹中饥饿,拿出了几块面包,就着灵泉垫了垫肚子。
吃的时候,两只小鬼嘴上不说,但是一直眼巴巴看着,曹斌试着给了下,哪知它俩还真没客气。
轻轻闻了闻,面包就变得腐烂,灵泉水也没了灵气。
鬼魂虽没有饱腹感,但也是可以品尝食物味道的,何况灵泉水还对它们大有裨益。
两鬼吃过后自然还想再要,曹斌虽对它们印象不错,但也不能浪费灵泉不是。只能以每日一碗猪肉炖粉条加上一杯灵泉水的高价,聘请了它们。
春天是温暖的,万物复苏,草长莺飞。
曹斌脚步轻快的走在草地上,身影显得格外开心,这一趟下墓,他可谓是收获满满。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春天也是多变的。
汪胖子与胡巴一两人,正在晨光下随风奔跑。
只是那略显狼狈的姿势,加上身后紧追不放的三只大型猛兽,说明了此事好像并不简单。
“老胡,怎么办,这玩意太粘人了。”
胖子一手提着裤子,一手随着身体奔跑快速摆动。速度是二十迈,心情不够自由自在。
说话间,还回头瞄了眼后方。
追在他们身后的动物身高两米以上,体表覆盖着粗糙的黄色长毛,头部较小,口鼻部向前延伸,有一条很长的舌头,边追还边挥洒口水。
“你还有脸说,要不是你吃坏了肚子,臭味太浓,怎么可能引来草原大地狼。”
胡巴一不知想到了什么,说话时咬牙切齿,看表情,恨不得给胖子两脚。
其实他这么生气,也是正常的。从昨夜开始,两人就一直在挖被烧毁的古墓,打算找到曹斌尸首。
可挖到后半夜实在太累,坚持不住就睡着了,早上起来胖子也不知给哪抓了两只老鼠,用火烤了烤就给吃了。
可能是没烤熟,也可能是鼠肉有问题,总之吃完后他便坏了肚子。然后就是随风奔跑,寻找自由的方向了。
“哎,要是曹兄在就好了。”
提到曹斌,两人神色一暗,也没了交流心思,脚下稍微提速,闷头跑了起来。
野人沟景色秀丽,远离人烟。山顶处有滚滚云海翻山而过,直泻深谷,似瀑布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