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四下里的雾气彻底消散,老二家的麦子也铺好了,净等着老大家的牛来碾。
不一会功夫,人站在太阳下面就感受到了被炉火烘烤的感觉。
“老天爷开眼了,今儿又是一个好天气。”赵万钧感慨地说了一句。
卷死面馍给他带来的味蕾刺激,让刚刚绽放在脸上的笑意,更加多了一分精神上的爽感。
“走,去他伯家的麦秸垛下避凉去。”
说完,赵万钧屁股一拍,率先走过去,垫着锸把坐了下来,掏出儿子的西麗香烟美美地抽起来。
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他总是能把烟抽出这种感觉,就连吐烟圈都不是一般的陶醉。
看的儿子只恨自己没能多买几包回来。
田美娥吃的精神倍爽,忽地又感觉自己好像哪里对不住赵万林似的,可是想来想去好像也没什么地方对不起他。
他不就是做了一顿好吃的么,有啥了不起的!
不过这一刻,她心里还是挺过意不去的,要知道,换作是她都不一定能做出这么好吃的卷死面馍。
她走到赵万林跟前严肃地提醒道:“万林,前天你在咱家的林带里下了野兔套,你不记得了吗?”
赵万林想了想,摇摇头,一脸茫然,自己什么时候下什么套了?
田美娥好奇了,“你真不知道呀?”
她单纯只是想让自己的男人高兴一下,至于能不能套到野兔,她没抱希望,自己的男人多大本事自己清楚。
她接着又道:“你不怕套到的兔子被野物叼走吗?”
这种事她完全不用提醒他,毕竟才三天时间,要说他忘了,那肯定不可能。
可她的一句稀松平常的话,还就真的歪打正着的提醒到了赵万林。
顺着思路一捋,赵万林大脑中很快就有了印象,没错,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为了抢收麦子,又不甘心搁下打猎计划。
自己于是就在自家林带里设下了几百个套子,几乎是下了血本,单是买铁丝就嚯嚯掉了七八块钱。
好在兔子是套到了,还套到了不少,至少有七八只吧,要知道专门用猎枪打,运气再好一天都不一定能打到这么多。
但遗憾的是,好多都被苍鹰吃掉了。
这种鹰在当地被人们称之为神鸟,或神鹰,因为它很大,大到远远的落地的那一刻,连一个成年人都怕,小孩要是给它看到,嗖一下就叼走了,比狼还快。
在大岭村,村民的小羊羔就时常被它神不知鬼不觉地叼走,等发现时就只剩一堆白骨了。
它的体长可以达到恐怖的80厘米,翅展更是将近两米长,飞在空中遮天蔽日。
说起来,想起套野兔的事,多少还是因为自己对苍鹰的记忆太过深刻。
“那天下大雨,你还骑着大哥家的自行车专门去了一趟街上,就为了买铁丝,你真的忘了吗?”
田美娥还是没忍住提醒了一句。
自己这傻男人,从昨天到今天好像一直都不在状态。
赵万林呵呵一笑,顿时就来了精神,笑道:“瞧你说的,这么大的事我怎么能忘呢?”
“那你就快去吧!”
看着自己的男人高兴的像个小孩,田美娥心里就踏实了,气长地推了推赵万林胳膊,又补充一句。
“你不还跟我说了么,一般第二天野兔就会上套,可今儿都第三天了。”
“那行吧,你跟咱娃守着麦子,我这就去,收完野兔立马回来。”
“收完野兔?你这么自信呀?”田美娥会心一笑。
“那不然呢?我可是下了血本呀!要是套不到,从今往后我就不打猎了!”
“得了吧,你快去,别卖关子了。”
“你真心想让我去呀?”赵万林眉目含情地看着田美娥,然后她就害羞地转过头去了。
赵万林没再开玩笑,看着一大堆还没扬出来的麦子,他也有些放心不下。
麦子都还带着壳呢,必须借着风力扬出来,这叫“扬场”,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感受了下风向,虽然有风,但这风不正,有点儿旋,还是向北吹的,当地人把这种风叫做“转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