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杜松戴着口罩,别人看不见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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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杜松开始忙活的时候,王烟云的那一边。
关月娥好奇的问王烟云:“烟姐,这个就是你说的安城厨神?”
王烟云点了点头。
“他的饭菜真那么好吃?居然能让你都觉得满意?连这种地方都来?”
关月娥是王烟云的闺蜜,不过她并不是安城人,这次来安城,主要是找王烟云玩耍。
做为有钱人,平时王烟云她们玩的地方几乎都是很高端的地方,虽然也会去一些普通的场所,但就算这些场所再普通,也不会普通到这种地步。
光是偏僻也就罢了,这种废弃的小区,她们平时想都没想过。
如果是别的人让关月娥来这种地方,关月娥打死都不会来的。
但是王烟云不一样。
王烟云虽然才三十来岁,却已经执掌着一个大集团,属于实权人物,平时王烟云交际的圈子里几乎都是各种集团老总,关月娥的父母,甚至是爷爷都对王烟云的能力赞不绝口。
正因为能力很强,所以在王烟云的闺蜜团中,她从来都是占据主导地位的那一个,属于大姐大的类型,关月娥也很服气,毕竟她属于混吃等死类型。
本来关月娥认为,这次和王烟云一起玩,要么是去听一听那些单调却又无聊的音乐会,要么就是去某些奢侈品牌店购购物。
然而没想到,这些都没有,王烟云把她们带到了这种破地方,就只是为了一个小摊贩,为了吃一顿这个小摊贩做的猪脚饭。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完全超出了关月娥的想像。
小摊贩,关月娥见得多了,不过关月娥从来不会吃路边摊上的东西,因为小摊贩和她所在的阶层不一样,她出入的,从来都是星级饭店。
没错,只是小摊贩,关月娥都不认为杜松是厨师。
还有猪脚饭,这种食物一想来就觉得腻,犯恶心。
面对关月娥的问题,王烟云也很无奈:“我其实也不太想来这种地方,但这个杜老板做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
是的,王烟云确实不想来这种破地方,除非是工作需要,但是她真的没办法呀,如果她不来,那就得饿肚子,谁让她挑食呢?
现在王烟云的嘴,王烟云的胃,都被杜松的菜品给征服了。
但是关月娥还是不信,“烟姐,说句老实话,你是不是看上这个小摊贩了?”
刚才关月娥也看到了杜松的长相,怎么说呢,不算帅气,只能算是比较干净,然而这样的男人,关月峨只要想要,会有大把的男人供她挑选。
不过说不定王烟云就喜欢这种款式呢?
如果是这样,那也说的过去,毕竟爱情嘛,是会冲昏头脑的,谁摊上这东西,都有可能会失去理智。
王烟云摇头:“我是挺佩服杜老板的,但这跟感情无关。”
“真的?”关月娥仔细看着王烟云的脸色,却什么也没有看出来,最后,她只能选择相信了。
“好吧,既然连烟姐都满意这个小摊贩的菜品,那一会儿我也勉强试试看,看看这猪脚饭到底能好吃到什么地步。”
身为一个闺蜜,关月娥可是知道王烟云的舌头有多敏感的,王烟云的舌头是出了名的毒,这么说吧,只要王烟云认为饭菜还不错,那就是绝顶的美味,花再多的钱也值得去吃。
而现在,王烟云说的已经不是不错了,而是满意,相当满意。
这还是关月娥第一次从王烟云的嘴里听到她说对菜品满意的。
所以,她也可以勉为其难的吃上那么几口,尝尝味道。
至于吃完一份,她可不认为自己能吃完,这么油腻的东西,能吃几口,就已经算是看在王烟云的份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