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四章 一张银行卡(1 / 2)盗跖归来首页

女孩非常懂事,看似随意,实则小心翼翼。她从不碰触那些男孩生活中没有的东西,比如幸福的童年、美满的家庭、新鲜有趣的校园往事。

两人谈完桌上的菜,又谈当地的旅游胜地和风土人情。张叔叔看似不经意,其实早把两人的谈话分门别类记在心里。

主菜吃完后,还有一道甜品,桃胶鸡头米。鸡头米不是米,是水中八仙芡实的种子。古书有言,婴儿食之不老,老人食之延年,实乃良肴佳品。

两人争相拿起汤匙,往对方碗里舀。旁人眼里,好似一对互相谦让的小夫妻。

时间过得飞快,几人吃完饭,游船开回来,已是下午三点。在张叔叔的催促下,两人的相聚告一段落。张叔叔依次把两人送了回去。

临别女孩从自己背包里拿出一本书。

“向臣,如果闷得慌,记得看看书。”

“我从学校跑出来,就是为了不读书,你又给我书!”

“向臣,你听我的,读书是有好处的。不论干什么都得有文化。”

“我一个流浪汉,要饭的,要什么文化!”

“要饭也得有文化,要不要不到!”

“谁信啊!”

“我跟你说,你去要饭,跟人说,可怜可怜给点吧!没人给你。但是,你换个说法,劳驾,五块钱就能让我活一天,很多人就会给你钱。”

“你凭什么这么说,你又没要过饭!”

“哈哈,我同学有研究乞丐文化的,哈哈!”

祖向臣不觉心里暗暗佩服,原来这丫头比我还能嗞牛逼啊!

然而,那本书他还是拿了回去。回到公寓,抽空,他把书打开,看到扉页上有女孩儿俊秀的签名。

书的名字叫做《流浪的心》,是一位外国作家写的小说,讲的是一个流浪儿爱上一个富家小姐的故事。祖向臣翻了几页,觉得没意思,便放到了一边。尽管书不爱看,但是他还是常常把它翻开,看着女孩儿的签名发呆。

礼拜一的上午,张叔叔来到泰和集团总部的董事长办公室。

“宋总!”一开门送上尊敬的称谓。

“小张,坐。”

宋筱雨的爸爸,宋元清,招呼属下坐下。

“给人做父母真是操不完的心!”

“是啊,宋总,我理解您的苦衷。”

“这俩人是不是在恋爱,你觉得?”

“这个说不准,就是挺那个,惺惺相惜的感觉。”

“那小子对小雨也没有什么非分之举,哪怕一丁点儿。”

“没有,那男孩一直挺规矩的。”

“反倒是我女儿不规矩了?”

“不是的,宋总,小雨是个心地善良、知恩识报的好孩子。”

宋元清瞪了他一眼,他低下头。

“心地善良,有什么用!我女儿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学校里从没有跟同学谈过恋爱,到头来反而去追一个穷小子!不,穷小子都算不上,流浪儿!笑话,简直天大的笑话!”

“您想怎么办?”

“走,他必须走!”

宋元清拿出一个信封扔到桌上,“把这个给他,让他离开这里。”

“是什么,宋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