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家己人!别慌张!家己人!”
他们四人还未走出树林,巫飘尘就扯着嗓子呼喊道:“乡亲们放心,这次的事已经解决,狼群已经被剿灭,等一下,乡亲们可以带一些壮年人,去扛野狼的尸体。”
果然,十几个村民拿着土猎枪,纷纷蹿出来,刚才,他们埋伏在村旁沟子里,时刻戒备着。
此时,他们直勾勾地盯着钱队长肩膀上的硕壮白狼,有些村民咬牙切齿地狠声道:“这畜牲死得好!”
有些村民则感激地连声道谢:“多谢几位大人的鼎力相助!”
“乡亲们,折煞我们,我叫小巫,这位胖胖的帅哥叫小胖,那位靓女叫小陈,那位领头叫钱队长,他喜欢别人叫他小钱钱,图吉利!”巫飘尘亲切和蔼地大声道。
钱队长无奈一笑,他开口道:“大家叫我钱队长就行,大家不用客气,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大家要是相信我的话,尽量搬迁到丁香镇附近,深林这边,随时可能有其他凶兽重新出没!
还好,这次的野狼王不诡异,以后,要是有黑暗系、灵魂系或者凶煞系的妖兽,那就麻烦大了!
所以,乡亲们为生命安全着想,尽快搬迁到城镇!”
“可是,钱队长,你不是刚宰了罪魁祸首~狼王吗?这搬迁又是几个意思?”有位老猎人面露不解地询问道。
猎人大约六、七十岁了,黑色寸发夹藏着花白银发,脸色黝黑,眼角的皱纹泾渭分明,像川状小沟壑,眼睛黑白分明,像鹰眼一样犀利。
此时,老人鹰眼却呈现出迷茫,他手臂苍劲有力,像铜铸,丝毫没有衰老的迹象,手掌则结着厚厚的茧子,那是长期握猎枪所造成的岁月印痕。
钱队长扬声解释道:“乡亲们,时代变了,妖兽越来越层出不穷,能力也越来越诡异、凶残!
南州那里已经完成迁居工作,南州的公民全部居住在庆广城,我们东州高层也在考虑这种方案!
因为,合村并居,不仅好治理,也好集中力量防御。”
老猎人激动又尖锐地反问道:“可是,离了这,我们还能干什么?镇上、城里都是智能机械、机器人,哪有我们干活、挣钱、活命的机会?
我们是被时代抛弃的人,我们能干啥子?我们靠什么养活自己?靠领救济、养老吗?增加政府负担吗?”
老猎人一手握着猎枪,一手揪着头上的短发,面红耳赤,愤慨又无助,眼睛紧紧地盯着巫飘尘四人。
其他村民也是愤懑不平,他们眼巴巴地望着钱队长,希望老钱能给条两难自解的出路!
巫飘尘无语地感慨道:“时代总是惊人的相似!能耐啊!这让我想起前世,冯骥才俗世奇人里的《大回》,结尾处,文人裴文锦(裴五爷)说:‘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
这句话,我现在琢磨出味儿来了,就觉得非常精辟!为什么呢?
因为,时代变了,大回他却拿着“三脚猫功夫”的钓鱼手艺过活,困死在“能耐圈子里”!
当猎人,差不多一辈子猎人;当普工,差不多一辈子普工;当农民,差不多一辈子农民;适用于普罗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