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章 道理希望你懂(1 / 2)别给学生定人设首页

测DNA肯定是不靠谱的,但捡来的,这种可能性极大啊!

按照林庄庄多年阅读小说的经验,虽然父母会偏心,但当对某一个孩子极度不公平的时候,很可能,那个孩子并不属于这个家!

有前一个妻子留下的。

有直接在外面捡来的。

有受人之托收养的。

有故意和别人家换掉的。

甚至还有生不出孩子偷或者抱养的,可偷或者抱养了人家的孩子后,自家又怀上了。

林庄庄逐条给熊仔分析。

熊仔要疯了。

“老师,现在重要的不是我到底是哪家的孩子,而是今天下午,他们就要把我卖给矿山当苦力了!”

啥?

人口买卖,在古代不算什么稀奇事。但父母把儿子卖到矿山当苦力,有一说一,还是太无情。

就算是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挖矿都算得上是恶劣环境下的重体力劳动。

更何况,是这种毫无任何人身安全保障的时代?

如果只是去做工,还有抽身而去的可能,但被卖过去,那不就是一直干活,直至死亡?

“我能做什么?”

林庄庄想要救熊仔:“我不了解大周法律,从法律上讲,父母可以卖自己孩子吗?”

封建社会,人口买卖经常发生,很多人不懂,就以为自家孩子是想卖就卖的,而且,也确实有卖儿卖女的情况。只不过,一般人家,但凡能挤出一口吃的,都不会轻易把孩子卖掉。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人分三六九等,大部分平民百姓是不允许被买卖的。历朝历代都有相关法律,进行约束。奈何,人口买卖的利润实在是太高,所以历朝历代屡禁不止。

但真要是被抓,按照法律进行惩处,也够人喝一壶的。

在创作《手把手教你穿越后走向人生巅峰》时,林庄庄特意查过,拐卖人口的相关法律。例如唐朝的《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在这部法律著作中,针对买卖人口的不同情节列举了相应刑种与刑等。

只要是把良人卖做奴婢的人贩子,首犯处以绞刑,从犯要流放。买家也要受到刑罚,减刑一等。

《唐律疏议》依然承认家族中尊长拥有针对卑幼的处分、教令与决罚等法定权力。因教育子女而致其死亡、把儿女卖做部曲或他人妻妾,无处罚。

同时,它也规定,十岁以下的孩子,即便是父母、家人自愿把孩子卖掉,也被视作“拐卖人口”来处置。

可惜,熊仔已经十八岁。

可惜,这里是大周。

“老师,你觉得,我一个天天在家干活、当老黄牛的人,能了解大周法律吗?”

何止是熊仔不了解呢?

这天下老百姓,能完整了解国家法律的,有几个人?

“那我去找一个懂法律……”

“老师!”

熊仔都要急死了:“你还能赶紧的害?等你去弄清楚大周法律,我已经到山里挖矿了!”

“行行行,那我去找王子建想办法,你别急。”

短短几天,在林庄庄的心中,大儿子王子建已经成了无所不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