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七章 分成合同(1 / 2)完美黄金时代首页

张曼妮因为自身的阅读经历,她更喜欢看一些名家名著。

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中,她又偏爱西方文学作品,对于文学,她有着自己的理解和看法。

武侠小说,她以前是很不喜欢的,市面上的武侠小说,非但文笔拙劣,情节更是低俗,根本没法看。

直到看了李牧写的《书剑恩仇录》,才对书中的描写的武功侠士生出几分兴趣来。

但是除了李放之外,别的作者写的武侠作品,她依旧看不上眼。

而且就算李牧的《书剑恩仇录》,她也觉得写的不太通畅。

这本书中,出场人物太多,而且有着故意制造人物冲突,以此推动故事发展的情形。

这种写作方式太过刻意了,情节衔接的很不自然。

更要命的是,书中人物思维奇特,主体逻辑也有点混乱,跟张曼妮看过的西方文学名著作品相比,实在是水准不够。

但也有优点。

那就是书中描写了各种神奇的武功和武学招式,里面写的出色的人物,不是主角陈家洛,而是反派乾隆皇帝,就连文泰来这个配角形象,都比主角陈家洛的形象丰满。

总体来说,这本书给人一种极大的新奇感,文笔上毕竟不能算差,文从字顺,还是能够做到的,而且有些情节写的很有趣。

只凭“文从字顺”这四个字,就足以碾压现在市面上所有的武侠作品了。

张曼妮眼光高,看文学作品时,很容易生出审视作者文笔和剧情掌控力的行为,这是读书过多,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对于李牧的武侠作品,她也不觉得有多优秀。

尽管她在追读李牧的小说,但也不会昧着良心说这部小说堪比名著精品。

在文学性和艺术性上,《书剑恩仇录》相比真正的文学作品,还是差的太多。

所以她才会让陆安康给李牧传话,让李牧在写作方式上突破一下,写点传统类型的故事,摆脱打打杀杀的情节,这样才有可能在写作水平上更进一步。

令张曼妮没有想到的是,只是几个月不见,李牧就给了她一个很大的惊喜。

《金粉世家》这部小说,张曼妮虽然只是看了一个开头,却觉得李牧在文笔上,比之前提升了不是一点半点,在塑造人物的形象上面,也比《书剑》强了不少,当然,更重要的是,这部书写的不是武侠,而是爱情!

划重点!

写的是男女爱情,不是打打杀杀!

张曼妮可喜欢看这种题材的小说了!

好像全世界的女生,都对这种类型的小说感兴趣。

“这本《金粉世家》我非常喜欢!”

张曼妮对李牧笑吟吟道:“我会让江波涛将你这本书在报纸上连载,你放心,稿酬我会向他提议,再给你提高一点。”

李牧笑道:“曼妮小姐喜欢,那最好不过了。”

两人说了几句话,张曼妮将书稿收起,放进了书包里,看向身边的助理金豆豆:“豆豆,把合同拿来。”

金豆豆急忙将两份合同拿了出来,递给了张曼妮。

张曼妮对李牧道:“相信陆大哥已经给你说过有关《书剑》这本书影视版权的事情了。

这是两份合同,一份是港视购买《书剑恩仇录》的电视版权合同,我做主,替你要价五十万人民币,对方没有还价,第二天就把合同拟好了。

嗯,第二份合同是港城天禾影视的电影版权合同,对方报价八万港币,被我谈到了十五万人民币,跟之前的电视版权一样,都是三年的期限,超过三年,版权自动回归。”

她将两份合同递给李牧:“李先生,你看看觉得合适吗?”

李牧接过合同,一页页的翻看。

两份合同都非常薄,并没有什么过分的内容,甚至可以说的上是宽松。

“没问题!”

李牧向金豆豆伸了伸手:“笔呢?”

“嗯?”

金豆豆一愣,片刻后才反应过来:“哦哦哦。”

她赶紧找来一支签字笔,递给李牧。

李牧接过之后,翻了翻合同:“签哪里?”

他此时要笔、询问、神态自如,举动间气势迫人,竟然给金豆豆一种面对自家大爷张望京的感觉,一颗心怦怦直跳。

张曼妮脸上露出惊讶之情,笑道:“李先生好大的气派。”

李牧签完字之后,才反应过来,身边的这几个人,已经不再是自己前世的下属和秘书。

他微微怔了一下,随后将合同交给金豆豆,笑道:“哪有什么气派啊,我就是看了几场国外的电影,学着人家的架势,装模作样罢了。”

金豆豆接过合同,看了李牧一眼,将合同仔细看了一遍,转给张曼妮:“没什么问题。”

张曼妮翻看了一下签字处,又将合同交给金豆豆:“豆豆,你把合同用传真发过去,让这两个公司尽快把费用汇给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