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精灵学者(1 / 2)埃尔法森研究游记首页

阿特兹回房,收拾了自己的衣物、穿戴好盔甲,背上重锤,将短剑挂回腰间,收拾收拾自己的行李,装进一个背包里背着,又面对着窗在桌前坐了会儿,大约两刻钟后出了门。

一出门就看见林赛费劲的搬着拉里下楼,阿特兹上前顺手帮忙提了一下,众人约定在吃饭的位置集合,目前只有阿特兹三人。

旁边桌的精灵倒是不见了,可能走了吧,阿特兹也没有多留意,又过了一会儿,其他三人也陆陆续续下楼了。

“都收拾好了吗?”阿特兹调整了一下背包的位置,问了一嘴众人。

抬头扫了一眼,发现都差不多了。

“那…”

“你们好,”出发的话还没说完,突然被身旁一个清亮的声音打断。

早餐时见的精灵不知何时突然出现在阿特兹旁边,阿特兹瞬间竖瞳紧缩,几乎缩成了一条线,下意识的摸向腰间的短剑正欲拔出。

“等一下,我没有恶意,”精灵后退一步,举起了双手,看着阿特兹说道:“我叫埃尔法森·古特曼,是一名学者,如你们所见,我是一名精灵,”

“我此次出来是为了游学,我立志于研究赛伦大陆上的各个种族及其文化,并把成果记录下来,因为看到你是兽人类中稀有的亚龙族黑龙种,所以才主动上前跟你们打招呼的。”

阿特兹皱了皱眉骨,不太喜欢这个精灵对他种族的称呼,于是开口表达不满:“请你放尊重一些,我的种族是黑龙裔。”

精灵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将阿特兹的不满驳回:“其实没什么区别,只不过你用的是俗一点的称呼罢了,我是做研究的,当然要专业一点。”

虽然他说出的话令人不满,但眼前这个精灵确实没有恶意,阿特兹皱着眉骨慢慢将手从剑柄上移开。

其他五人瞪着眼睛看着阿特兹这边发生的小摩擦,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就都不说话。

阿特兹看了看大眼瞪小眼的众人,又转头问精灵:“你想做什么?直说吧。”

埃尔法森慢慢放下双手,从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袋子,一晃,里面发出“哗哗”的钱币摩擦声。

“你们看样子应该是佣兵吧?我想出钱让你们同意我跟着。”埃尔法森伸手将钱袋递给阿特兹。

听见他这样说,阿特兹疑惑的问道:“你知道我们要去哪儿吗?就说要跟着我们。”

埃尔法森见他不接,又朝他那边递了递,示意他接着,并回答说:“我不在乎你们要去哪,我只是想跟着你们罢了。”

阿特兹接过,掂量了一下,还挺沉,看样子挺有诚意。不过他还是并不打算带上这个精灵,毕竟他一来不讨人喜欢,二来说不定是个累赘。

“算了吧,我们要去草原,并不打算接委托任务了。”阿特兹又把钱袋递给埃尔法森。

“你不打算打开看看吗?”

听精灵这么一说,阿特兹将钱袋打开,伸头一看:好家伙,不是银币,是金币!

他直接愣住,离他最近的艾德里尔凑近来看,瞬间瞪大了眼睛。

阿特兹迅速回神,赶紧将钱袋合上。开玩笑,这么大一笔钱要是被心怀不轨的人知道了,那岂不是给他们本就遥远且不安全的路途徒增威胁。

“我们还是不……”阿特兹话还没说完,埃尔法森就立刻打断了他,说:“我并不是累赘,我有自保的能力,对食物也不挑剔,只要不是肉类我都能吃。我想跟着你们只是为了研学,你们平常聊天的时候多跟我讲讲你们的故事和想法就行,等你们到了目的地我就不再纠缠你们。”

阿特兹和艾德里尔对视了一眼,犹豫的看向埃尔法森。

“我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吧?你们路上总会带点儿面包什么的,我可以吃那些,至于自保的能力,”埃尔法森说到一半,耸了耸肩,直视阿特兹:“相信你也看到了,我能悄无声息的走到你这个佣兵身边,还不被发现,那么我就也能悄无声息的离开。”

阿特兹最终被利益打败,毕竟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有了这笔钱,拉里可以在其其格安度余生,他们也多了一条选择,可以不用再四处奔波。

他这样想着,看看其他众人,没有人表示反对,于是收下了钱,也对精灵客气了一点儿,许可了精灵跟着,不再多拒绝什么。

“你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吗?”阿特兹问埃尔法森,算是接受了这一提议。

“收拾好了,我就跟在你们身后。”埃尔法森自觉的加入了队伍。

阿特兹最后看了一眼众人,长出了一口气,宣布:“出发吧!”

随后,他打头阵,推开了旅馆的大门。

喧闹是每一座城镇白天的主基调,小贩的叫卖声、孩童的打闹声、路人的交流声,各种各样的声音混杂在一起,组成了一曲繁荣的交响乐。

阿特兹带着一行人带着大包小包慢悠悠的游走在大街上,像他们这样穿着的队伍还有很多。

在这里可以见到各式各样种族的人:虎人、狼人、鹰人、黑皮人、白皮人、黄皮人,他们或三两成群的走着,或独自在路边的小摊旁坐着,拿着刀的,背着剑的,推着车的,千奇百怪,俨然是一副众生画卷。

沙漠地区是整片赛伦大陆上汇聚种族最多的地方,用专业术语来讲,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在千年前的混沌之战时期,沙漠因为离混沌本源地非常近,于是成为战争的最前线之一,生灵与魔物的战争顷刻间摧毁了古老且繁荣的沙漠帝国,为其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在那个时期,混乱和死亡是沙漠的主旋律,哪怕到了现在,沙漠也还是没有彻底摆脱战争的影响。但战争总会过去,在战争结束的百年后,佣兵公会成立,并迄今为止,一直都让沙漠维持着和平与秩序。

如果没有佣兵公会,沙漠不可能出现如今的繁荣景象。于是,佣兵公会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沙漠的掌权组织。

但那些跟阿特兹一行人这样的小人物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佣兵团,最多实力稍强一些而已,说到底也只不过是这偌大沙漠中的一粒沙子罢了。

阿尔巴城很大,他们采买采买食物、水、工具、柴火什么的,花了一个多时辰才走到城门口。

临出城前,阿特兹想了想,还是决定租一辆马车。反正托精灵的服,他们现在还算富有,正好也可以让拉里这个双腿残疾的“老年人”少受点儿跋涉的苦。

在城门附近的商队驿站租了辆带棚马车和马,向管理员交了租金、押金,拿了证书之后,阿特兹招呼众人上了马车,自己则坐到驱车位驾驶马车。

一行人就这样颠簸着向北出发。

正午毒辣的太阳鞭打着大地,而大地也不甘示弱,股股热浪从地面爬升,向天空发起反击。神的对抗只会苦了人,转眼一上午就已经过去,阿特兹被太阳狠狠“照顾”了几个时辰,现在是口干舌燥,不停的张嘴排汗散气。

车里的众人也不好过,外面是直接面对太阳拷打,而里面,太阳也没打算放过。阳光虽然无法穿透车棚,但是可以将自己的热量传递进车里。

又闷又热,车里的众人头晕眼花,同时还要时刻警惕周围,以防有什么突如其来的危险降临。

尽管再累,他们也没敢停歇,因为这片地区全是大片大片松散的沙丘,根本无法在这片区域过夜,他们必须赶在天黑之前赶到烈阳城附近的砂岩地,那里有商会专门为行人搭建的营地。

他们一路紧绷着神经,终于在快要黄昏时看见了前方砂岩地上的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