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老板看来刘准是个听话的人。
至少在他面前是的。
十年前在酒吧后巷李老板看见那个十岁的男孩凭着狠劲,用幼稚的身体和地痞拼命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男孩适合这里,也一定会给他带来巨大的利益。
这会是一个很好的工具,一条疯狂的狗。
只是这条狗似乎有些太听话了。
没有人会无缘由地忠于一个人,更何况李老板对刘准从来没有养育之恩,刘准的一切都是自己一口一口在擂台上啃下来的。
而李老板是那个从他啃下来的肉里拿走大部分的人。
所以刘准恨他很合理。
而李老板并不在乎。
无数人想置他于死地,但是只要他还坐在这个位置上,那么他们只能恨,而不能表露丝毫,一个个乖乖地趴在他的脚下。
这就是黑道巨擘李陆。
第二场比赛很顺利,尽管史密斯吸取第一场的教训,变得更加谨慎,但是实力的差距并不因为弱者的谨慎而有任何改变,刘准陪他随意周旋了几次,便赢了了这一场比赛。
赌徒们狂欢着,汗水和酒液在灯光下挥洒着,大腹便便的老板将一把一把的钞票扔上拳击台。
在他们看来,这一天已经没有悬念了,看起来瘦弱的疯狗没有辜负他王牌拳手的名头,即使面对犹如猛兽的血手,也能轻松获胜。
刘准站在台上等待着第三场比赛的开始,他看着这些人疯狂扭曲的面孔,内心没有丝毫的变化。
他们呼喊着自己的绰号,将大把大把的钞票押在自己的身上,他们有的人富甲一方,有的权侵朝野,但是在这里他们都释放着自己内心最黑暗的欲望。
而这些,刘准从十岁开始便已经看腻了。
他知道,下一场比赛,自己会因为一个失误被史密斯绝地反击,这里的大部分人都会血本无归,而最终得利的人,导演了这一场戏。
“第三场比赛即将开始!”
“我们可以看到疯狗已经就位,而我们可怜的血手已经伤痕累累!”
“他即将滚回他的老巢,而这里的传奇……疯狗!将继续!”
“这一场的赔率是血手1:6.9,疯狗1:1.2!”
“朋友们,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不是吗?”
台下一阵哄笑。
“比赛……开始!”
“我们可以看到疯狗一反常态抢先出击!看来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准备拿下这一局!”
“血手已经没有了最开始的气势,他选择了防守!”
“疯狗的攻势很猛烈!血手的防守岌岌可危,他还能坚持多久?”
“我觉得我们已经可以开始庆祝疯狗的胜利了!”
“好!漂亮的一击,直接击中血手的头部!即使以血手的抗击打能力,也已经是强弩之末!”
“让我们恭喜……我艹!血手反击了!疯狗被击中了!”
“血手并没有放弃!他抓住了唯一的机会!”
“这一波疯狗明显急功近利了,他忽视了即使他取得了两局比赛的胜利,但是他和血手的体型之间的差距还是很巨大。”
“他没有采用前两句的游击战术,而是正面对抗,即使血手一开始被打蒙了,但是一旦他反应过来,就可以抓住这个优势!”
重重地一拳击中刘准的太阳穴,刘准觉得眼前阵阵发黑,要不是身体素质已经不同往日,可能这一拳他已经昏迷。
他乘势后退倒地,假装昏迷。
“表演结束了。”
按照剧本,他将再也爬不起来,而血手取得最后一场比赛的胜利!
四周传来阵阵叫骂声,纷纷发泄着自己的不满。
嘈杂声中,一道脚步声慢慢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