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人,你们可以叫我萝丝,所以具体是需要准备什么食物呢?面包,还是……”
女人仿佛自来熟一般地,等待几人依次落座之后,笑容满面地上前询问道,顺便将一份崭新的菜单放在几人桌上,那菜单看着和跟前年久掉色的木桌椅形成鲜明对比。
“嚯……”雷米瞄了一眼菜单上的食物,发出感叹声。
这个旅馆看着破破烂烂,东西倒是出乎意料丰富,就仿佛专门为他们的前来而准备的一样。
“我要这个……这个……然后这个……”雷米毫不客气,指着菜单上几个价格不菲的食物,“对了,这家伙买单。”
他指了一下身边的罗根,笑眯眯道,但很快,他手里的菜单,就被坐在对面的罗伯特抢了过去。
看着哄抢起来的几个变种人,趁着这时,凯路斯将视线扫过四下,旅店内的摆设尽收眼底。
旅店进门一层是酒馆般的装修布置,大概是为了迎合那些路过的疲乏赶路、满身汗毛的汉子,提供一个歇脚喝酒的地方,但是,凯路斯来这里当然不是为了喝酒的。
掐着雪茄的罗根伸出一根手指,习惯性要了一瓶冰啤酒,随后便没了下文,他的健壮体魄,让他对于进食并没有太多需求,无敌的自愈因子,爆炸的肾上腺素,对于拥有这些的金刚狼罗根来说,一杯提神的啤酒就足以应付。
“到你了,这位……小朋友……”将菜单放在凯路斯身前后,那位叫做萝丝的女人第一时间愣了一下,随后眯起眼睛,似乎对于凯路斯十分好奇。
凯路斯有样学样竖起一根指头。
“一杯温水。”
……
随后半小时,雷米等人享受着端上来的食物,不时发出赞叹的声音,很显然,长时间跋涉,他们也已经饥肠辘辘!几人狼吞虎咽,就像是此行专门为了来吃顿饭一样。
望着将最后的一盘食物端上来的萝丝,凯路斯伸手将他拦下来。
“啊?诺克镇?这是你们要去的地方吗?”萝丝听着凯路斯口中的那个名字,流露出惊讶的神色。
凯路斯颔首道:“你听说过这个地方在哪吗?这对我们挺重要的。”
萝丝将视线移开片刻,像是在组织语言,随后她摆了摆手:“没听过,说实话,我对这一片也不太熟,我刚搬到这儿没多久。”
罗根指间掐着雪茄,缓缓吐出一道烟圈:“刚搬来?你们这个店我看着装修挺老的啊。”
萝丝正欲端着餐盘转身离去,被罗根一句话喊的,又停下了脚步。
这时候,门口出现一道身影。
“这家店,是我们不久前,从一对老夫妻手中租赁来的,所以看着老了。”
说话的正是那个之前出门的,戴着牛仔帽的男人。他大概已经弄好一切,所以转身又回来。
他出声解释之后,又扭头对着发愣在原地的萝丝说:
“车已经停好了,油也加满了,不过车身上还有一些灰痕,萝丝你去帮我们客人擦拭一下吧。”
男人的话好像提醒了萝丝,她迅速点头,随后转身离去,脚步匆匆引得人一阵瞩目。
“客人们,我还有点事儿,就先失陪一会儿。”男人压了一下牛仔帽的帽檐,低声说道。
不过,忙于狼吞虎咽的雷米等人,并没有将多余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十分钟之后。
将手边最后一口食物塞进鼓囊的嘴巴里,雷米猛的起身,发出长长的饱嗝,这一顿饭,让他彻底填饱了肚子,光是饮料就喝了不下五杯,这也让他在吞咽之后,感觉小腹一阵微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