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 往事(1 / 2)秦时:刀剑笑首页

“兔子,山里刚打的兔子,皮扒了做的帽子可暖着嘞!一口价半吊钱嘞!”

“列位,列位,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啊,十二岁的狼族少女,少年,买回去能干活,劈柴,喂马,护院,只要四贯钱一个嘞!”

艳阳高照,虽然天气依旧寒冷,但地上的雪已经开始化了,镇上的集市也开始变得热闹起来,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

江流抱着长刀,在人流中艰难行走着,他有些明白老人为什么喜欢把钱藏在裤裆里了。

一路走来,他就遇到了不下三次行人钱袋丢失的情况。

失主愤怒的咒骂声。

高喊抓贼的尖叫声。

贼被暴打的惨叫声。

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可惜,这热闹不是江流的,而且他一个衣着单薄破烂的卖唱半瞎子,谁又看的上他的那点家当呢?

只是这路途,多少有些艰难,雪化了,道路变得泥泞无比,而且他刚出小镇没多久,天上便又下起雪来。

马车辘辘驶入小镇,一个头戴毡帽,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打开窗子,看向车外。

“阿娘,那个哥哥好可怜。”

车外,一个衣着单薄的少年,抱着一根木棍,与马车交错而过,缓步走远,直至消失在道路尽头。

……

太行山北麓,这里是燕赵二国与草原狼族三方势力的交界。

所以,这里的民风比较彪悍,今日还是个老实种地的农夫,明日或许就是打家劫舍的强盗。

清河镇,顾名思义,因为镇上有条名为清河的小河流而得名。

都说草原狼族逐水草而居,其实这并不是这个民族特有的特性,而且人类共同的特征。

人类文明出现的地方,往往都有江河的存在,因为水,是生命之源。

在这个科技并不发达的世界,有方便取用的水源,便足以聚集起一个人类居住地。

因为镇上的这股活水,清河镇的粮食产量也算是有些保证,所以一旦发生什么灾难,周遭的灾民都会往这里聚集,以求能够混口饭吃。

江流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就是众多难民的一员。

他有一个诨名,狗娃,因为贱名好养活,而狗娃这个名字,在难民之中,有七个。

狗娃们确实很好养活,他们不管男女,都生活在清河镇外搭建的窝棚里。

平日里父母们或是去镇上找活计,或是去乞讨,狗娃们就和其他难民的孩子玩耍,撒尿和泥,乐此不疲。

“都是你们这些贱民,占了我放风筝的地方。”

穿着花花绿绿衣裳的少年怒气冲冲,指着狗娃们破口大骂。

狗娃不知道“贱民”是什么,他流着鼻涕,直勾勾的看着少年手中的风筝。

真好看,上面还画着鹰嘞!

相比之下,他们的玩乐方式就只有捉迷藏,拿着烂木头打架,又或是撒尿和泥。

少年带着骂完之后,带着仆人离去,去寻找新的空旷地放风筝。

狗娃带着好奇,忘记了父母的叮嘱,脱离了狗娃们的队伍,悄悄的跟了上去。

他看到风筝随风飞舞,鹰击长空,看的开心不已,好似放风筝的人是他。

嘣!

一阵大风刮过,风筝断了线,鹰自由了。

但鹰也只是自由一会儿,然后就直勾勾的栽了下去。

“哼!什么破风筝,真是气死我了,回去让阿爹再给我买一个更大更好的!”

少年怒气冲冲的带着仆人回家了。

狗娃眼睛一亮,朝着风筝坠落的地方一路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