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自从得到天魔神戒之后,这几天忙于修炼,一直没有来得及查看天魔神戒的奥妙,他刚才用自己鲜血打开魔罡禁典的时候,一部分鲜血进入了元决封面,另外有一部分鲜血则进入戒指,和戒指得到融合,竟然不经意间滴血认主。
滴血认主以后,刘凯果然能够进入戒指,他能够感受到,这是一枚储物戒指,并且能够隐隐的感觉到和这只金蚕之间有着一缕缕灵魂联系。
“你为何要在我的戒指里?”刘凯疑惑的问道。
“我本来只剩下一缕残魂,以前的戒指主人死后,戒指成了无主之物,我在戒指内也陷入了沉睡。后来竟然也和这枚戒指的主人一起转世来到这个世界,转世后重新拥有了肉身,然后化作了这枚戒指的戒灵。但以前发生的事情,我都忘记了。只是隐隐的记得,我的上一任主人,已经已经死了好久好久了。一直到这枚戒指再次滴血认主,我在戒指内感受到你的气息,才从里面出来。”
“那么,你又是谁?”
“我目前只是一缕残魂,以前的大多数记忆都消散了,只是隐约记得,戒指的主人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不过你这个又笨又蠢又愚昧的人类给我记住,我的名字叫罗金宝,当年很多人都叫我罗三爷。”
说着,它便昂起了头,两个滴溜溜如同黑色小眼珠,瞪大了望着刘凯,那种看似盛气凌人的样子,颇显滑稽,逗得刘凯一阵发笑。
“你说谁又蠢又笨?告诉你,我如今是这枚戒指的新主人,你又仅仅是我戒指的戒灵,以后见了我,尊称一声,主人,听见了没?你这个白色大虫子。”
“你说什么?你竟然敢叫我大虫子?我不是大虫子,你才是大虫子,你们全家都是大虫子。哥的体内流淌着高贵的虫族血脉,我们虫族是最伟大的种族,不是你们卑贱愚昧的人类可以比的,你们人类可别惹我。”
然后,它小嘴撑的溜圆,咬紧了牙,表情看似恶狠狠的说道:“我告诉你,想当年,我罗三爷性情残暴,心狠手辣,不信你去打听打听,诸天万界之中,三千大陆之内,一提起我罗三爷,哼!连小孩都不敢哭!”
“你很强是不是?那我问你,你如今什么实力?”刘凯很好奇,这个在太古年间便和大魔王在一起的金蚕,如今的境界是怎样的。
“我的实力,我仅仅是靠一缕残魂转世才重获肉身,血脉并没有觉醒,如今一阶血脉还没有觉醒。”说着,金蚕两只滴溜溜的黑眼珠,很失落的耷拉下来。
“哎,你吹了半天,连一阶实力都没有啊。”
元兽修炼血脉,对应人类旗师体系的十阶,也分为十阶血脉。
“不过,我尽管血脉还没有觉醒,但我的感知力很强,在你身上感受到很强烈的主人气息,你体内产生的魔气极为精纯,和我在上一任主人感受到的几乎一样,应该得到了我上一任主人的血脉传承。如今戒指已经对你认主,你可以将体内凝聚的魔气,穿过皮肤进入戒指内,我吸收你的魔气,这些魔气能量有助于让我血脉觉醒。”
“我凭什么要给你提供魔气供你?你的血脉觉醒,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刘凯问道。
“当然有好处了。你尽管已经得到主人的血脉传承,但你目前的修为及其低微,更主要的是,你们人类的灵魂力太弱了。就你这样的,如果不是因为我作为戒灵而受制于你,我在一阶血脉时候就能够控制你灵魂。我们虫族的精神力是很强的,我如果进阶后,灵魂力能够和你共享,我的强大灵魂力可以源源不断的反哺给你,你说好处有多少?”
刘凯知道,旗师等阶越高,对灵魂力的要求便越高,而灵魂力大多是是按照修为境界提升而提升的,单独修炼灵魂力的法门极为稀少。如果能够以金蚕的进化从而获得金蚕的浩瀚的灵魂力,那他无疑又多了一张底牌。
刘凯自忖道:“有很多旗师的旗术,便是偏重于灵魂类的,往往都是一些很诡异的技能,相比于那些物理攻击的天赋技能,灵魂攻击的技能有时候更是让人防不胜防,更是难对付。比如说,上次遇到的郑鹰的旗术幻眼迷踪术,便是灵魂类旗术。好在当时郑鹰修为不高,仅仅旗士四阶,旗术维持时间短,如果当初和他战斗的时候,他的幻眼迷踪术能够再维持一秒,我恐怕已经惨遭毒手了。”
灵魂被迷惑,变得浑浑噩噩,自己很快便会陷入被动,如同一个沙袋子一般的被敌人任意打。想要抵抗灵魂类旗术的攻击,只有两种办法,一个是拥有灵魂防御类的兵器,二是要有着强大的灵魂力。
“好啦,我已经累了,我要进入戒指内修炼魔气修炼了。记住将你体内的魔气,转移到戒指内,我血脉的觉醒以及以后的血脉进化,魔气是必不可少的。”说罢,金蚕便化作一道金光重新钻入戒指内。
在元旗大陆上的兵器,分为普通人使用的普通武器和旗师使用的元器。元器的等级划分和元决、武技一样,都分为神、天、地、玄、黄、凡六阶,每阶分为上中下三品。
“据大魔神那天说,他是魔族最伟大的炼器师,他亲手锻造的天魔神戒,又处在什么等级?”
刘凯内视丹田,窥视魔池,继续神识沉入九阳玉魔芦,不断的熔炼着精血。他感受了一下,魔池内总共有一万滴精血。好在进阶旗士之后,他的九阳玉魔芦能够炼化魔神精血入体,并且刘凯导引体内转化出来的魔气进入天魔神戒内供金蚕吸收进化,这一切全是靠旗灵自动完成的。
因此他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来修炼元决魔罡禁典。随着修为的提高,体内魔血融合饱和度的一步步的开拓,肉身承受能力也越来越强,大概用了四个时辰的功夫,又融合了十几滴鲜血,他转化进入戒指中的魔气也越来越精纯。
经过了三天的修炼,二百多滴魔神精血被炼化,这时候他炼化精血的速度越来越慢,他知道,身体再次达到了融合魔血的饱和度。
如今刘凯仅仅是旗士三阶,如果再想继续融合魔血,只能够先提升修为。
这几天他主要靠盘坐冥想运行元决来巩固修为,他明白,只有战斗的时候,才能够真正有利于提升战斗力,加快修为的提升。
“如今我境界为旗士三段,魔血融体也即将达到饱和,不如去历练一番,猎杀一些元兽,人体在战斗中更有利于境界的突破,顺便还能增长些战斗经验。
他走出芦苇丛,仔细体悟自己的战斗专长以及战斗力,对自己的猎杀目标和自身情况做了一番分析。
“我的旗灵,九阳玉魔芦,能够对一切毒素免疫,如果进阶到旗士四阶,便可以抛出御毒光环,让友军在一定小地域范围以及短时间内毒免疫,可以在团队作战时候遇到毒属性元兽时候发挥巨大作用。同时,我有着强大的恢复能力。如此这样,对于那些本身毒性大,攻击和防御能力都很差的元兽来说,就能够成为我最先下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