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八章:路西法(中)(1 / 2)诺德征服首页

斯瓦迪亚人从卡拉德人那里学到的,最多的,就是关于所谓的、真正的,来自于神的学问。

如果说神在卡拉德人的生命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斯瓦迪亚人就是活着为了神。就好比前者是吃饭为了活着,后者是活着为了吃饭。

斯瓦迪亚的统治者在征服这片土地后,对卡拉德人的神并不很感兴趣,他们有着原始的宗教信仰,甚至很多的政治权利,仍然属于古老诸神的代言人德鲁伊。

但他们在了解,圣神教使人民像绵羊一样服从,他们可以更完全地掌控这个国家后,就成为了神的坚定推行者。他们需要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让卡拉德的土地变成斯瓦迪亚的。

在王与贵族的命令下,德鲁伊的权杖被扔进深渊,逃亡荒蛮的土地。一座座金碧辉煌的教堂,在斯瓦迪亚人自诩文明的国度上,接连拔地而起。洪亮的钟声,骑士的马蹄,如同新生帝国的心跳,在卡拉德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宣示着自己的声音。

斯瓦迪亚人骄傲地融化掉卡拉德皇帝的黄金塑像,用它来制作出最漂亮、最庞大的十字架,铸在帕拉汶大教堂上,那是为了回报神,让他们在战争中,取得不可动摇的统治权。

按照狂热的教士和教徒的请求,王的命令之下,野蛮的斯瓦迪亚士兵将卡拉德学者、和他们的异端书籍扔进火堆里用散发的光芒,来为神降临凡间指引道路。

一个伟大民族百年来探索到的绝大部分,就这样统统在神像面前灰飞烟灭,变成散发着糊味的一团焦炭。

被活活烧死的学士的尸体无人理会,任凭风吹雨淋,野狗啃食。

人们欢呼着,拍手叫好,大街小巷涌动着狂热的斯瓦迪亚人,那个刚刚从斯瓦迪亚王手中接过冠冕的教宗,用亢奋的声音,向斯瓦迪亚所有的信徒宣布:“腐臭的世界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永恒不朽的神!”

是啊,永恒而不朽,因为光芒已经熄灭了。当天完全黑下来,火光就是错误。

无数卡拉德的贵妇被当成女巫,处死,甚至生不如死。斯瓦迪亚人中不愿意改变信仰的,被攻击为异端,或者被流放,或者被屠戮。此后三百多年里,圣神兴起又衰微,但始终无人撼动神的地位。

然而,令人不可置信的是,罗斯是个无神论者,掩藏的很好,很少有人知晓。在那个大家都在跪着拜神忏悔的时代,倘若被发现,身为贵族的罗斯也许不会被绑上火刑柱,但估计前途算是彻底毁于一旦,没有人愿意冒险任用一个被开除教籍的骑士。

偏偏糟糕的是,每当士兵们走上战场时,只要时间允许,就要在随军牧师的带领下做一次祷告。罗斯作为军官,自然首当其职,要站在最前面,离着那个牧师最近的地方。

然而可怜的罗斯上神学科就打瞌睡,一个字也记不住,也从来不去记。考试全靠瞎编,也懒得去抄,就那么靠命答题,居然也一次没挂过,甚至在毕业前一年被牧师公开表扬,可能天生就要干大事的,运气总是不错的。。

而在祈祷上,他演的也真可谓是惟妙惟肖,绝对不会像快渴死的鱼那样,简简单单动动上嘴唇碰碰下嘴唇,发出几个模糊不清的音节,就妄图糊弄过去牧师又不是瞎子。

经过多年和虔诚的父母的斗争,他已经练就了在祈祷时,和牧师的口型完全同步的能耐。那种令人惊叹的反应能力,无论是战场上还是在这种方面偷奸耍滑,都足以令人叹为观止。

然而,聪明的罗斯不会去花心思去背诵神言。哪怕很有可能,就仅仅是浪费几天下午的时光。

在14岁之前,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家庭教师是一名坚定的伊壁鸠鲁唯物主义哲学家学者,罗斯在接触到了那些完全叛经离道的思想后,就深深不可自拔。

唯物世界的大门向他敞开了,那些古老的书页告诉他,世界可以是水,可以是土,可以是风,唯独不会是神捏泥巴和出来的。或许人无法探求世界的本源,但不应该推给神。

所以,人们生来不是为了供奉神,也不是为了赎罪,而是为了社会的秩序那是一种责任感,而非义务。每个人都要履行他的义务,这个社会才能运转起来。不论是谁,哪怕是国王,没有承担这种义务,那么他就不配继续享有他的权力。

那个时候,被神言折磨的半死不活的罗斯,虽然看不懂,但却深深记住了。

尤其在来到提哈之后,他在城墙上喝了那么多的西北风,脸颊从开始粉嘟嘟的,像小少爷一样漂漂亮亮,到后来胡子拉碴,满面风霜,不修边幅,轮廓像是拙劣画家随性粗糙的简笔画。

原来文雅的问候语,变成了动辄问候人爹娘的粗口。只剩下那双始终忧愁、深思着的眼睛,依旧明亮如故。

三个月,不知不觉看到了那么多该看到的、不该看到的,干了该干的、也干了不该干的,也曾亲手拿剑割开诺德人的喉咙,知道野蛮的北方人也一样会流血会死,还有了一支漂漂亮亮的轻骑士骑士团,知道自己即便如此也同样无可奈何。

罗斯从来没有觉得,那些牧师为被诺德人砍掉肢体的士兵,做最后的祈祷,真的是在帮助他们那甚至耽搁了止血的时间。还有用鞭挞来为生病的士兵驱逐罪孽的行径,更是让罗斯不忍直视。

现在,罗斯被禁止出城。而事实上,也没有冒险出城的必要了。士兵们默默打理着自己的武器,偶尔抬起头来看看望不到首尾的诺德人营地,他们还在坚守着,大多数人不是为了活下去,而是为了体面的死亡。

在这种令人心惊胆战的压力之下,难免总会有人放纵自我。罗斯和他的玫瑰骑士团被征用了,充当维护治安的宪兵。偶尔和普拉、里昂碰碰面,谈谈战争之类的话题,一天到晚在这座没有希望的城市里巡逻,随时准备打爆那些有大胆的想法者的狗头。

就在刚刚,几个企图强暴一名诺德、斯瓦迪亚人混血女孩的乱民,被他在街上狠狠收拾了一顿。当那些全副武装的下马轻骑士,冲过去用骑枪木柄照着带头的肚子一顿怼,那些无聊地闲人也就一哄而散,跑得比兔子还快。

然而正义的罗斯没有收获感谢,那些乱民边跑边朝他丢石头:“护着诺德人的杂种,当兵的,你算是个什么东西?”

提哈的市民冷眼旁观,眼神里也满满的是鄙夷和不屑,正义是相对的,他们也不会在乎存不存在。他们没看到女孩被非礼,也没听到女孩尖锐的求救声,只看到斯瓦迪亚的兵,在帮一个诺德。

这个理由,就够这些跑不出去的倒霉蛋,在茶余饭后狠狠朝地上吐一口痰,恶狠狠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骂上一句:“帝国军队吃枣药丸,居然护着诺德人打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