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原上杀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管杀不管埋,萧逸和小斌只是把那些强盗的马匹收拢了一下,全都带了回去,至于散布在地上的那些尸体,估计等不到天亮就会被草原上的野狼啃的连渣滓都不剩了,干净利落!
甩掉了一身的血衣,回到毡房处的萧逸又恢复了阳光灿烂的笑脸,童心未泯般与那些孩子们嘻嘻哈哈的玩成一团,人们总是看到萧逸妖孽的一面,却往往忘记了他的实际年龄也不大,只有十七岁而已,做这些小奶娃的大哥哥,还是绰绰有余的,玩到高兴处,还把最小的一个小奶娃放到自己的脖子上,心甘情愿的当起了大马,在草地上跑来跑去,其余的孩子们就在身边追逐嬉戏着,亲和的不得了看到此情此景,任谁也无法把他和昨夜的那个杀神联系到一起。
就连嫣然郡主看向他的目光都没了往日的幽怨,反而变得柔和起来,也许她是在等着萧逸真正长大吧!
“神恩如海,神威如狱!”这就是李羽老人最后对萧逸下的评语,他这一生见过无数的英雄豪杰,可像萧逸这样的妖孽,确实千年难遇,也许就不该来到这个世间,不过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有此子在,乃是大汉之幸,却是匈奴之灾,日后这草原上恐怕要血流成河了!”
要想成大事,必须得人心,昔日汉高祖刘邦就是凭借着约法三章,尽收关中人心,从而奠定了自己的帝王伟业,萧逸暂时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收服整个草原的人心,但收服一个部落的人心他还是可以做到的,因为他可以成为这片草原上最可爱的人。
草原上什么人最可爱,最受牧民们欢迎呢?
不是勇士,草原本就是盛产勇士的地方,不惧生死的人到处都是不是射雕手,游牧部落人人精于骑射,优中选优之下,每个部落都能推举出几个神射手的也不是匠人,虽然草原上缺乏铁器,但没有铁锅可以用皮囊,没有钢刀可以用木叉,游牧民族总是能用热血来弥补武器上的缺陷,在草原上真正缺少的其实是医师!
没错,医师,就是看病的郎中,这种在汉地也数量不多的职业,在草原上的稀有程度绝对在汗血宝马之上,在匈奴各部落里,能有一名会装神弄鬼的巫医就很不错了,这些巫医看起病来,不但会勒索大量的财物献祭给所谓的天神,而且经过他们的手,治死的绝对比救活的多,小病看成大病,大病看成绝症的也不在少数,可就是这样,草原人依旧视他们为神一样的存在,因为只有他们才有办法缓解病人的痛苦。
当然了,死,也是解脱痛苦的另一种方式!
巫医看病,那还是匈奴贵族才有的特权,也只有他们才能向神灵的使者贡献上大量的牛羊,那一般的穷苦牧民生病了怎么办?
答案,一个字,扛!
病的太重,扛不住了怎么办?
答案,两个字,死扛!
如果最后真的死扛都扛不住了,那就只好剩下一个死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