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凝走出苏宅,并未直接回家,而是转进了另一条巷陌。
福禄巷巷如其名,聚居的都是家底殷实的大户人家,街道两侧都是漆红的朱门和高高的院墙,与贫苦人家扎堆的泥瓶巷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巷里占地最广的一所宅院是李府,门口摆放两尊等人高的石狮子,威严肃穆十分神气。李府的实际主人是掌管神庙香火祭祀的李婆婆。
镇里如山神祭典、人命官司之类的大事,都在神庙里议定,而邻里纠纷之类的小事,多在李府里决定,但无论是在神庙还是李府,都是李婆婆说了算。
李婆婆耄耋之年,仍精神抖擞,因为习得一门请神之术而被山神指定为神庙庙祝,也因此被小镇百姓敬重,逐渐成为小镇里大小事务的话事人。
福禄巷的街道上鲜有行人,更不可能会有牛羊等牲畜经过,两侧高深的院墙内,时不时传出孩童的吵闹笑声。
几声狗叫在街道里突兀的传开,似狼嚎,夹杂着粗重的咀嚼声、喝骂声。
孩童们的笑闹声瞬间消失,甚至有稚童被吓哭,但哭声并没持续多久,好似被大人捂住嘴巴。
街道寂静下来,许凝路过李府时,斜刺里突然冲出一道黑影,拦在面前。
那黑影立住,赫然是一条半人高的墨黑的狼犬,不知刚吃过什么,嘴边须发上獠牙上都沾满猩红。
狼犬恶狠狠盯着许凝,目露凶光,呲牙咧嘴地低声吠着。
许凝顿停在原地,不敢轻举妄动,经脉里的蕴藏的灵气疯狂涌动。
如临大敌。
这正是当时在许家门前,在数十人的见证下差点将许凝咬死的那两条狼犬之一。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许凝压抑着怒火,那狼犬的爪子来回摩擦地板,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仿佛随时都要扑上来。
“猘子,莫要伤人。”
一个身影踉踉跄跄的跟出来,在狼犬旁边站住。
狼犬顿时便乖巧起来,收起瓜子伏在那人脚边,还不停的舔舐着那人的小腿。
“小兄弟莫怕,有我在,他不敢咬你。”
借着淡淡的月光,许凝看清那人的长相,是个面皮白净的公子哥,眉眼细长,虽穿得素朴,但难掩那种不事劳动的慵懒的贵气。
“这条狗叫猘子,我养了他好几年,还是不通人性,刚刚又咬了我一口。”那公子哥自来熟般的介绍着,神情却分明有些痛苦。
许凝这才注意到,他的小腿上有个血淋淋的缺口,而这条罪魁祸首的狼犬,正舔舐着还在溢出的鲜血。
“不妨事,我婆婆医术很好,很快就能治好的。”
那公子哥兀斜着眼上下打量许凝,似是终于认出来,便玩味的笑了笑。
“嗯。”
许凝神色冷峻,左腿不动声色地后退半步,以便能随时猛冲上前。
当年与两只狼犬的搏斗,让他几乎濒临死亡,而他一直不知道是谁在暗地里放出的狼犬。
如今狼犬的主人就站在他的眼前!
“哎,你叫许凝是吧,我叫李乐辰,小时候去你家的瓷器铺买过瓷器,见过你几回,你家的瓷器铺还开吗?”
许凝听出了李乐辰的明知故问,和不怀好意的挑衅,冷声道,“管好你家的狗,别被人砍死扔沟里去。”
李乐辰很放肆的笑了起来,脸上仍克制地保持着和气的表情,“你怎知道我之前还养过一条狗,被人砍死扔沟里去,不过我又将尸体捡回来,全给猘子吃了。”
“是吗?”
许凝猛地上前一步,“猘子的尸体,你打算给谁吃?
伏在地上的狼犬便猛然站起,毛发瞬间竖起,轮到它如临大敌了。
“我啊,我最爱吃狗肉了。”
李乐辰好似听到天大的笑话般,疯魔般的笑着,拽住狼犬的耳朵,将狼犬拖回深宅大院里。
大门一锁,便有个美貌妇人端了殷红一碗肉汤过来,是李乐辰前不久刚娶的妻子柳蔓蔓,眼神怯懦,又有些心疼,“乐辰,先喝碗汤吧,别伤了身子。”
李乐辰脸上的和气骤然消失,表情狰狞起来,端起汤碗砸碎在地,怒骂道:“杂碎一般的泥腿子,也配跟我叫嚣!若不是山神监察得严,猘子不能露面,早就让猘子将他撕碎。”
柳蔓蔓被吓了一跳,畏畏缩缩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夫君迁怒于己。
在外人眼里,自家丈夫是个温文尔雅的翩翩君子,将来继承李婆婆的衣钵,就是风岭镇的话事人。
可嫁过来之后才知道,李乐辰人前人后根本是两个模样,不仅性情乖张怪戾反复无常,对待自己更是十分冷漠,和自己待在一起的时间,除去每日被李婆婆逼迫下的例行房事,便几乎没有。
李乐辰的大部分时间,都和这只恶犬待在一起,不仅跟狗说话,还睡狗窝,恨不得将身上血肉都给狗吃,若是猘子发起狠来,咬了他一口,便是欣喜得成了仙似的。
“吼~”猘子低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