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那个媳妇最后被那家男人给活活打残了,那女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自杀了。
这也是史小雨不敢去警察局的原因,她最先靠着捡垃圾、乞讨过日子,等有一两百块钱后,她拿着这微薄的一点钱离开这个地方。
中途那些人也来过镇上找过她,不过,在她看到后,早已躲得远远的。
离开了那个地方后,她深怕会被抓回去,一路上乞讨,一路上逃离,只盼着离那个魔鬼一样的地方越远越好。
她逃到离那个小镇最远的南方,因为没有身份证是黑户,她只能蹲在小餐馆里做活,每天做着最累最脏的活,拿着是普通服务员四分之一的工资。
在她赚够钱后,办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取名为北雨棠。北雨棠开始在底层打工,渐渐的积累起了钱,开始做起了小本买卖,慢慢的生意变得越来越好。
她抓住了几个时机,赚到了不少钱,渐渐的她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为了特区成功的女强人、慈善家。
某一天电视的采访,让北雨棠的亲生父母看到了她,他们千方百计从各方面开始了解北雨棠,甚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到她的头发,做了,确定了她就是他们的女儿。
这让史父史母两人欣喜若狂。
北雨棠的钱,北雨棠的公司,在他们看来就是他们的。
史父史母前往特区找北雨棠,蹲守很多天终于找到了她,并且见到她。他们以为北雨棠不知道当年的事情,企图用可笑的借口掩盖当年的丑事。
北雨棠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无知的小女孩,更不是那个懦弱的,只能任由他们捏揉搓扁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