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圭踩着点回到方慈家里,在宴席上埋头苦吃,早早入睡。第二天一早,荀圭换回了自己的衣服,思虑再三之后,拿着玻璃玉佩找到了方慈父子。在张罗着吃了一顿早饭之后,荀圭向方县令表达了去意。
三人又回到前厅叙话,落座之后,荀圭取出玉佩,递给方慈,说道:“那日我在山中,经过一座瀑布,取水之时,偶见水底毫光闪烁,便下水去找,得到了它。正好送与你作为贺礼。”
方慈接过“玉佩”,拿着和方县令一起观看,只见此物晶莹剔透,透过它能看见指纹,淡淡绿色似有一种宁静优雅的气质,放在清晨的阳光下照射,如梦似幻,实在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物。
方县令急忙开口:“贤侄,此物一看就不是凡物,你要把他送给慈儿?”
荀圭看了看方慈,说道:“学生已决定效仿前人,游历诸国,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与世叔、慈弟相见,就让此物留作纪念吧。况且,我是来此的路上发现此物,这正说明是天意如此,要我把这宝物送到慈弟手里。”
方慈拿着酒瓶底子玻璃圈,双眼泛红,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方县令长叹一声:“既然你下了决心,慈儿你就把他收下吧,这是你荀哥一片心意。”说完又问:“世侄,你打算往何处去?”
荀哥于是掏出《九州风物杂谈》,说:“此书是学生昨日得来,正打算依照前人路线,一路行去,见识各地不同。”
方县令看了看书,说道:“居然是这本?这······本官记得这本书,四五年前,有不少学子,得了这本书,在给家里留下书信之后就自己远行了,那些学子的家人,与各家书店争吵,最后都闹到县衙里来,让本官很是头疼了一阵子。”方县令说话间又看着荀圭:“不过,那些学子,最多不过七八个月,也都回家了,都说路途艰险,其实无甚意思,后来这本书再也无人关注。贤侄,你当真要跟着这本书······”
荀圭心想,我这一去短时间内肯定是不回来了,毕竟知道自己身份越少的地方,自己就越安全,这本书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自己是一定要走的。就算是以后回来看望方慈,也得等过去个几年,等他记忆模糊之后再说。
荀圭拱手,语气坚定地说:“学生心意已决,誓要走遍诸国,增长见闻。”
方慈这时红着眼说:“荀哥,不如再多留几日吧?”
荀圭笑笑,方慈这人确实能处,不过自己确实要溜。于是在一番挽留拉扯之后,方慈接受了自己最要好的同窗即将远行的事实。最后,方县令建议,好歹等看过今晚戏班子的演出再说,而且戏班子演完是要回郡城的,荀圭可以和他们一起走,路上也热闹些。
荀圭想了想也是,毕竟自己不认识路,就答应下来。于是方县令让人叫来戏班子班主,和荀圭互相见过,事情就这么定了。
荀圭又说要去城外,看看秋收的场景,毕竟这是自己一开始用的借口,不去一趟会惹人怀疑。最重要的,自己得去山里找找那个失踪的士子,看他到底是不是书院出来的那个荀圭。
荀圭到了县衙前厅,随便找了个衙役问路,衙役见过他,知道他是少爷的贵客,很详细的告诉了他那群歹人当时发现士子的位置。荀圭又找下人牵来自己的骡······马,一路到了山上。
到了山间小路,荀圭抽出剑,沿着路仔细勘查,果然在路旁一处,发现了树枝折断的痕迹,这两天没下雨,隐隐约约能看见马蹄印。荀圭牵着马,顺着痕迹一路前行,走了不知道多久,一片断崖出现在眼前,崖边有石子泥土脱落,荀圭叹了口气,看样子是从这掉下去了。
在周围找了一圈,总算找到还算平缓的山坡,荀圭把马留在坡上,自己抓着树枝藤蔓,一点点向下挪动,慢慢滑落崖底。往前走了一段,“嗡”的一声激起一大片苍蝇,荀圭好不容易赶走苍蝇。一堆烂肉夹杂着断骨出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