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皇宫出发到居庸关,驿道路程高达一百里左右,需要经过昌平州,三大商行与大明交通院的卫祯固经过商议,没有选择昌平州作为补给,而是选择了巩华城。
巩华城最初是朱棣迁都北京后修建的沙河店行宫,后来被洪水冲毁,嘉靖皇帝在原址上修建了巩华城。
未来李自成会在此地设立临时的指挥部,可见此地的优势。
与商人们打交道,卫祯固只觉得轻松。
商人们地位低,只要自己交代的事,商人们都会认真对待,因为关乎他们自身的利益,相对于而言更务实一些,不会讲虚的。
关于大明交通院,以往朝廷互相拉扯,半年都做不成一件事,结果一两日就把许多问题逐一敲定。
一场会议能提出许多问题,提出一个问题,众人经过商议,讨论出好的办法,立马全体通过,然后再解决下一个问题。
关乎他们自个的利益,讨论的办法实事求是,从实际的角度出发,都是可行的,而不是空中楼阁,为了开会而开会的形式过场。
包括对巩华城的布置,也是做了详细全方位的安置。
再小的地方也要最大化的利益。
巩华城原守军兵册是三千人,刚好一营的编制,如今十不存一,城里只有不到三百人,守备叫做李奇,四十出头,面白无须。
好奇的打量入城的商队。
他已经收到兵部的公文,上面有兵部的大印。
“头,好多粮食。”
李奇身后的手下们两眼放光。
李奇也不可思议。
为什么轻易放商队入城,因为根据公文的上面的内容,商队会带来巩华城守军的补给和拖欠的军饷,这无异于天降大喜。
巩华城属于正规的军制,比起地方上的卫所要严格许多。
如此这般,士兵逃亡十不存一,可见现实的残酷。
还没跑的士兵怨气极大。
哪怕李奇也得好言好语的安抚,生怕哪天晚上一不注意,被手下的士兵们割了自个的脑袋投贼去了。
所以李奇非常欢迎商队的到来。
商队也顺利的入城。
“谁是李奇?”
李彪是游击将军,虽然是杂号,职位也比李奇高不少。
何况李彪手里三千军马。
李奇手里只有不到三百人。
现在开了城门,李彪更不需要客气。
李奇连忙上去拜见将军。
李彪看到此人面白无须,只觉得此人是无能之辈,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倒是李彪的有眼不识泰山了,这位平平无奇的守备,虽然没能在历史上留名,却也是在流民军经过巩华城时,率城里士兵实打实炮轰过流民军的。
如此的局势,还能有这般表现,使得动手下士兵,已经超过了绝大部分军官了。
李奇倒没有太多想法。
想要问什么时候发粮,还没问,李彪就让李奇安排城里的军士集合,商队要发粮食和军饷。
这倒是奇怪。
李奇好奇的问道:“难道由商人们发粮饷?”
“当然不是。”
“由兵部吏员点名,商队伙计根据点名的人来发粮食和军饷。”
听闻后,李奇脸都绿了。
“别担心,我们只管发粮和军饷,名册上人头够不够,并不在我们的职责中,也不会记录。”
“另外,如果李守备手里有家丁,可以按照三倍的发放。”
他们新军也是如此。
待遇最高的士兵和最普通的士兵待遇相差三倍。
如此的话,倒也勉强能接受。
李奇内心安稳了一些,不过还有些担忧,口上说不记录,暗中会不会记下来,影响到自己的前程呢。
朝廷有钱有粮,竟然能从京城往地方上输送,李奇还没解决温饱,又忍不住希望得到更多。
巩华城很小。
两百多名士兵很快在城堡中间的空地上集结起来。
以前城里的守军高达三千人,现在只有两百多人,不过有了李彪带来的三千军马,还有商队车辆的进入,巩华城已经变得拥挤不堪了。
周边是马夫、伙计、管事、掌盘。
各自忙着自己的差事。
三千军士大部分开始休整,还有一小营不到五百人负责秩序。
相比较运输队而言,巩华城的补给占比极小。
根据皇上的安排,边军每名士兵按照新军普通士兵的标准发放。
边军的士兵每人每年十两银子,还经常会被拖欠,被拖欠不说,还会被克扣,真正能到手五两银子已经是遇到了好将军。
五两银子,因为边地粮价高,寻常年关下,能买到六七石米,一年到头什么都不买,也只能让一家三口活下去而已,温饱问题无法解决。
卫所里租种将官们的耕地,日子倒也勉强支撑的下去,不过是一代代吃苦罢了。
可遇到了拖欠,加上年景不好。
一家人就活不下去。
悲苦的是这些年来,好年景越来越少,反而是坏年景变得普通起来,加上连年兵戈不止,越发的熬不下去。
所以为了养活家人,不少边军的媳妇做起半掩门的勾当。
为什么称为半掩门呢。
因为不敢让邻居们知道。
其实大家都知道,可知道归知道,并不能被碰个正着。
人并不是动物。
人是有感情的。
所以发生了不少被撞破后,军户媳妇或投井,或上吊的行为,他们是穷人,不代表他们不是人,是人就有尊严的,如果人没有了尊严,那就是奴才。
成为了奴才就不在乎尊严了。
变得麻木不仁。
与野兽无异。
更谈不上文明。
于是社会的确又进入另一种超强的稳定。
文明的发展需要社会的稳定,这属于一级。
野蛮的尽头也会带来社会的稳定,这又属于一种极端。
两百多名衣衫破烂,面容枯瘦,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的军士们,所有人的眼神都被粮车上的粮食给吸引,没人听得见将军讲的是什么。
形成对比的是京城来的军队。
二十天的好吃好喝。
每天辛苦却不伤身的行军操练。
许多人娶了媳妇。
良好的待遇。
周围几百名士兵站的整齐,更像是军队,而中间的那两百余名,真正守卫兵堡的边军,反而像是无序的乞丐。
马林的队伍里。
小兵马大芳内心有种奇怪的感觉。
眼前所谓的精锐边军,他觉得自己这些新军可以轻易的打败他们。
这是下意识的念头。
可又觉得不对劲。
因为这些边军的脸上却很麻木,遇到敌人,十之八九会一触即溃。
可他们眼里并没有对生命的畏惧。
麻木并不是不怕死。
恰恰相反,人越是麻木,内心越是怕死,因为对死亡的恐惧,是刻在动物基因里的,当失去了人性,对于死亡的恐惧就成为了本能。
马大芳并不是第一批入宫的军士,他是第二批入宫的。
宫里头呆了十六天。
除了每日油水管够,还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娶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俏媳妇。
平日里不光行军操练,还会听戏。
岳家军的戏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