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五章 方明这么有钱吗?(1 / 2)我在大明写日记,永乐夸我命真硬首页

宴席很快开始。

大鱼大肉的都端进了皇上所暂住的小院里。

毕竟这个小院是滦州城最好的住处了,这占地面积也足够大,反正只用把陛下,和太孙殿下两位亲王殿下的饭弄明白,也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充其量,跟着的高级将领、千户以上的与陛下在同一个屋檐下吃饭,剩下的大多士兵们都驻扎在城外的大营之内。

李固是很有动员能力的,方明的命令下去之后,他立马直到衙门的官吏不够用,于是就动员当地的百姓。

百姓们一听能为天子亲帅的士兵们做饭,一个一个的都很是积极。

全城的妇女近乎全体出动,轰轰烈烈的开始协助李固开始为将士们造饭。

按方明的要求,既然人家是外出打仗的,又没有困在草原上,整日指望着吃锅巴馒头等干粮,那就得给人家来点好的。

不能让人家大鱼大肉,起码每个人都得吃上一两块肉吧。

方明大手一挥,把滦州城内的猪全买下来了。

一共几千头猪,供应五万人,包括滦州城内的士兵们的饭,也是足够的。

那些来帮忙的妇女大姐们也不能让人家白干,不过还好,这些人倒是少一点,也就几百人。

猪肉他们是吃不上了,方明也不亏待了他们,给这些帮忙的女同志一人买了半只烧鸡。

反正方明以前经常互市,再加上背地里还偷偷地用抢回来的钱做了些生意,也挣了不少钱,都存在衙门的库房之中。

再加上方明第一次得到的系统奖励,便是农科种植大全的知识,还有地瓜。

地瓜这玩意儿产量很高,高的吓人,寻常的大米一亩可产出的粮食也就四五百斤,好的地能有个六百斤就算得上是烧高香,阿弥陀佛了。

而地瓜这东西一亩地可产足足两千多斤粮食。

味道也不算差,在现在这个农业科技不发达的时代有这么个东西大肆种植的话,那老百姓基本上就是不愁吃了。

而且不挑地,又耐旱又耐寒又耐碱又耐涝,实在是好种的很。

现在大明可没有地瓜,地瓜是明末的时候才传入中国,系统奖励足足早了二百多年。

当然这玩意儿只能作为紧急粮食使用,百姓们一般是不大愿意种这玩意的,因为种的产量虽然多,但是这玩意也不值钱,主要是没人见过。

所以方明就私下里以他人的名义承包了几片地,种出了一茬之后就拿去和人家换大米了。

一般的糙米两斤半换一斤大米,这地瓜比糙米还要好上一点,所以一般两斤地瓜就能换一斤大米。

一亩地产两千斤地瓜,两千斤地瓜能换一千斤大米,这生意还是赚的。

虽然方明是与关外敌人互市起家,但却并不只依赖这一种手段,背地里以商人的名义去做生意利滚利,另一面又利用自己脑子里的农科知识,还有地瓜去扩大自己的财富。

所以滦州城才能不费吹灰之力的,负责五万将士的伙食。

当士兵们吃到白花花的大米饭的时候都愣了,再看到另一个碗里面被人蒯了一碗肉汤,里面清晰可见有好多块的猪肉,更是欣喜若狂。

至于皇帝陛下所用的膳食,那就不能这么粗鄙了,肯定是把滦州城内的厨师们全给征用了过来翻着花的做大鱼大肉。

当朱棣看到桌子上摆着的琳琅满目的菜品的时候,首先他就有点不高兴。

这也太铺张浪费了,这是出来打仗来了还是出来享福来了。

更让朱棣觉得心里不痛快的是,他一直喜欢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和将士们也喜欢同吃同住。

虽说自己现在是皇帝了,不是燕王了,可外出行军打仗也不能吃得这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