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慕容琬清冷地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那几个路过的女生也没有在意,慕容琬总是这样骄傲,她们已经习惯了。
不过慕容琬也的确是有她骄傲的资本,十六岁靠着化学竞赛进入东华,进来之后在计算机与化学两个学科都是佼佼者,被一众科研大牛争抢收做关门弟子。
她在哪个实验室,那个实验室就能够进行突破,仅仅两年,研究成果丰硕,最近好像传出来已经准备直博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了。
平常自然是极其清冷的,甚至是面对导师大牛也都是十分冷淡,也就偶尔提起她那个从来没有出现过众人眼前的神秘男友脸上才会出现甜蜜的笑容。
与碰巧路过的学妹点过头之后,慕容琬又重新看向了那一边。
其实自己这种性格她也是知道的,可那也没有什么办法,为了实验室里科技成果突破,她做出了太多的牺牲,心里只剩下当年在杭城那个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与那个男生一段短暂而又甜蜜的时光。
她是燕京土生土长的燕京大妞,父母都是做科研工作,她也受他们影响,从小就比较孤僻,也有着属于自己的骄傲。
这份骄傲在科研院所附中是很正常,也是很平常,似乎学生就应该这样。
后来,由于父母需要处理一些事务,他们不得不来到杭城,并且带着慕容琬一同前来求学。
那时的慕容琬初来乍到,举目无亲,有些孤僻大慕容琬在同学眼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而李秋水则展现出了一个温柔体贴的大哥哥形象,给予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慕容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当时正是因为有李秋水的陪伴,慕容琬才逐渐适应了新环境,并且开始融入集体生活,也见识到了那些外面中学生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李秋水那时候受父亲的影响,对诗词有很多的研究,还喜欢打篮球。是个很浪漫也很生活的人,她以前从来不知道除了数学逻辑,文学竟然也这么有意思。
他们一起在操场上看落霞与孤鹜齐飞,一起在操场上一边跑步,一边朗诵古今中外名篇,最喜欢的是舒婷的《致橡树》,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
她记得,这首诗他们一共朗诵了一百三十八遍。
李秋水的热情开朗,与杭城黏腻的湿热,一起化作女孩的第一次春潮,在每一个夜晚回荡,久久不能平息!
那时候她知道李秋水的梦想是考东华大学。她也教会了李秋水许多公式,帮他提前预习了大学的数学课程。
这段经历对于慕容琬来说无疑是非常宝贵的回忆。
然而,李秋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对慕容琬有着特殊的感情。
李秋水虽然知道慕容琬喜欢听自己吟诗,却没有将这种情感与爱情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