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沈梅寒一块的还有吴清秀,以及厉杰,这三人比连体婴儿还粘得紧,每次出场都捆绑在一块儿。
回家养了几天,三只黑炭白了许多,看着漂亮多了,尤其吴清秀,如果再仔细捯饬一番,绝对比吴清雅更美。
只不过吴清秀最大的硬伤,就是她一马平川的飞机场,比厉杰还平。
而且吴清秀还不爱打扮,头发比厉杰都短,衣服都是恤和牛仔裤加球鞋,如果不开口,就是个漂亮的小男生。
“我们去商场吧,先买衣服鞋子,那里还能吃饭,吃了饭顺便打游戏,怎么样?”沈梅寒兴致勃勃地说。
厉杰和吴清秀都没意见,他们仨是臭味相投,沈梅寒爱玩的,他们肯定都喜欢。
“我随便,你们是地主,你们说了算。”欢颜无所谓。
四人叫了出租车,浩浩荡荡地去了京城最大的商场,商场里平价名牌应有尽有,三人因为去哪一层逛争了起来。
吴清秀和厉杰都想去买耐克的鞋子,他们零花钱多,身上穿的大都是名牌,沈梅寒却没这么阔气,她穿的当然也不是便宜货,但一般是平价牌子。
“又刺激老子,你们都有个土豪哥哥,老子哥哥是穷当兵的,你们以后再在老子面前炫富,老子同你们绝交!”
沈梅寒恨得咬牙切齿,每次同朋友出来逛街,她的心都要被扎上几千刀,也幸亏她是金刚心,要不然早跟这俩没良心的散伙了。
“谁让你假清高,我们帮你买,你又不要,老子比你更不爽!”吴清秀没好气地白了眼。
沈梅寒撇了撇嘴,悻悻道:“不穿嗟来之鞋!”
“那你就光着!”吴清秀白了眼。
听着这三只欢乐的吵闹,欢颜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真是三只活宝,但三人的友情真的让人羡慕,希望他们三人的友情,能够一辈子处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