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月6日(1 / 2)小马宝莉:地球上最后一只小马首页

亲爱的日志,

今天没发生多少事,这可是个不错的改变。我用多出来的时间补完昨天的日志,然后再记下今天的主要事件。

先从昨天说起,昨天我好像写到我第一次见到乔的魔法。

就算我的鬃毛不是绿的,它们肯定也气绿了。我本来已经有一堆嫉妒他的理由了,结果他居然还在我面前表演魔法,就和大卫布莱恩①差不多,只不过舞台是某人空旷的后院。

我被他能举起的重量和精细操作的能力折服了。这大概解释了所有那些东西,比如那些破碎的玻璃和消失的铺路石,甚至被连根拔起的消防栓都是怎么被破坏的。很强大的能力。

也许我不喜欢他决定和我回来的理由,但我不准备和他斗嘴,我们需要每一个人。我跟着他去了他家,那是栋小房子(是周围唯一未受破坏的房子,与同一街区的其他房子形成鲜明的对比),里面有一个小发电机。他想带走的东西全都与电脑有关。

和阴天不同,他对过去的生活并不后悔,也不准备向我隐瞒什么。他告诉我他以前是个地位很高的软件开发人员(是叫系统架构师还是什么……不管了),曾经在东部一家相当重要的科技公司里工作。他到美国西南部是为了协助推出新产品,工作结束后本来准备在酒店里住一星期就飞回去。

好吧,他的计划显然不可能完成了。是不是有本书讲的就是像他这样东奔西跑的员工的故事?不对,好像讲的不是这个。不说了。总之,这只叫乔的小马和我以及阴天的经历类似:被独自留在世上,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道该去往何方,只能从废墟中搜寻可用的物资来尽力生存下去。只不过由于这里的土地并不全被水泥覆盖,很多有攻击性的动物都穿越整座城市来到这里。这大概就是他对出门旅行如此害怕的原因,因为他每次出门时总是需要打上一架。

你可能根本不会相信他说他做到过的那些事情(我也不信)。这栋房子不是他的,因此他想带走的就只有一个看着相当昂贵的笔记本电脑和一行李袋的移动硬盘。对,你没听错,是满满一大袋。里面到底存了什么?

据他所说,里面存着的是人类的全部知识。好吧……也许只是互联网的一小部分(但也相当重要),有维基百科,医疗数据库,企业名录,以及存有许多经典文学的数据库。显然当我试图与其他人类幸存者(闭嘴,我们当然是)时,他一直都在从互联网上掠取所有重要资料。在动物们到他家附近之前,他闯进了每一间能进去的屋子,还运行了一个什么玩意,又什么什么……他事无巨细地解释了一番,但有些细节实在有点超出我的理解能力。

不过说实话,我并不在乎他是怎么做到的,我只在乎他能做到。当然了,你可能(和我一样)想问我们这种胳膊末端只有巨大的指甲而没有手指的四足动物,到底是怎么操作键盘完成以上这些事情的。按我看来,我觉得这只说明一件事,就是关于之前到底做了什么他没说实话,但显然我想错了。

他向我证明通过“魔法”,他也可以完成精细的工作,比如使用键盘上的按键。

为什么我没一醒来就遇上这种好事?为什么阴天也没遇上?要是我们也有这种能力,重建文明可就简单多了。能够以人类的方式控制物体基本上就相当于还有手,那么这个讨厌的变形过程就能更容易接受些。

我现在把一腔怒火倾泻在乔头上是不是不太合适?好吧,怒火这个词可能有点太过了,而且这又不关他的事。又不是他把我变成一个又没用,又弱小,又无助的……

这又不是他干的。他依然能用智慧生物的方式干活又不是他的错。

不过即使可行,如果获得类似他的“魔法”能力的代价是和他一样缺乏实用技能的话,我不知道我到底还想不想做这笔交易。他从没学过开车,这你敢信?都快三十岁的人了,他出门居然还得靠出租车。不仅如此,这两周来他好像都只靠速食煎饼过活。我在厨房里发现十几个空盒子(他居然连垃圾都没倒过,呕),它们全都是一个牌子的。虽然不能全怪他,但我能闻出来他从事件之后就没洗过澡。看起来好像雄马长期不洗澡的话身上会有种腐败的味道。

“腐败”不像是能用在一个人身上的形容词,但……好吧,没那么严重。毕竟要是人身上真有什么地方腐败了,那绝不会是好事。

乔瑟夫向我展示了他之前下载的英文维基百科的网页备份,几乎是完整版的,简直无与伦比。但接下来他跟我说我们没办法穿过市中心,那些动物肯定会生吞了我们。他让我留在这和他住在一起,这样他才能用他的“魔法”保证我的安全。

他可能是比我聪明,但他几乎完全没有常人的社交能力。我跟他说我们不需要徒步穿过市中心,无论那有多么危险也不用担心,因为现在我们有两个人,我们完全可以开车过去(虽然出发前我得让他好好到池子里洗一下)。

他坚持说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开车,但我和他说他需要做的只有坐在那,按我的指示轻踩踏板。他可以把所有想带走的东西都放进车里,几分钟内我们就能到目的地。这对我们两个都好。

他简直是顽固不冥,但最终他还是屈服了。我想可能是我的“如果不跟我走,我就把他永远留在这”的威胁起了作用。看来哪怕是那些表面装作不在乎社交的人,内心其实也会为其所动。

我把他生拉硬拽拖出门,扔进水池里。在他好好洗身子的时候(我真受不了他身上的味道),我找了附近一个驾驶室最大的小货车,把他的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塞进里面。他回来的时候有点湿漉漉的,但至少香皂和香波的味道要比之前好闻多了。

实际上我们驾驶的方式和原来也差不了太多,但我还是不能说喜欢这么开车,更别提乔瑟夫还是个特别紧张和犹豫的新手司机。我说他是司机,但其实他只是听我喊“踩油门!用点力,用点力……好……稍松开一点……再松点”,就这么开了二十多分钟。汉坐在副驾驶座上把头伸出窗外,全程自娱自乐。我很确定这是狗铭刻在基因里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