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后,江仪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白花花的碎银,再加上几吊铜钱。
碎银在坚硬的地板上翻滚着,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让人看得如痴如醉。
在这里呆了十九天,已经半个多月了,他总算是有了机会,可以见识一下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批人了。
难,真的很难。
江仪一边把玩着手中的碎银,一边看着月光散下一片银白,一时间竟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他之所以选择拜入飞云派,就是为了将来能更好地挣钱,更好地生活。
都于乡是附近最大乡,流氓可不止赵老四一家,成千上万的人口中,也不乏一些恶贯满盈的败类。
只是如今他不再是那个谁都可以踩一脚的孤儿,他们多少有些顾忌。
江仪带着兴奋,一直到了深夜,他都没能睡着。
第二日清晨,江仪顶着两个略显浮肿的眼睛,找到了孙飞文,后者也是两个黑眼圈。
两人相视一笑。
“江哥昨夜是不是去暗巷泻火气去了?”
“少来,你这幅被吸干的样子,还好意思说我?”
“没法,火气比较大,叫了两个。”
江仪冷笑一声:“怪不得你的黑眼圈这么严重。”
孙飞文看了看四周,低声问道:“出发去丽郡镇?”
“嗯。”
两人一路走到官道,又付了十个铜板,这才坐上一辆马车,朝着丽珺镇而去。
路上并不平坦,道路旁树影森森,这样一副平静的画面,恐怕一入夜就会被拦路抢劫的匪徒打破。
在他脑海的记忆中,江仪年幼时和李宜民一样,趴在父亲江大壮一起去丽珺镇,将打来的猎物卖出一个更高的价钱。
丽珺镇的景象和都于乡是截然不同的。
“混沌、云吞,豆浆油条,香气喷喷。”
“烩面,烩面,烩面。”
“大爷,进来快活啊。”
长街上到处都是叫喊声,长街也是用石头砌成,但比起都于乡来,要宽阔得多,两边的小路也不再是黄泥路,而是用石头砌成。
长街两旁,一间间店铺连在一起,为了争夺客源,许多铺子都搭上了各式各样的帐篷。
“两位小哥,驴肉火烧要不要来一个。”
“拿两个。”
江仪把铜板一抛,拿了两个驴肉火烧,抛了一个到孙飞文手中。
“好热,好热。”孙飞文双手一翻,等到温度降下来,一股浓郁的香味,弥漫在了他的口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