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0章 避祸从军(1 / 2)福寿至首页

薛潇湘本就生的十分俏丽,眉宇间柔中带刚,生的一副精明能干的面孔。

隐隐也猜测到了几人的意图,包袱中还放着数百两银钱,想着随意拿出几十两,打发了事。

哪知为首的胖汉欲壑难填,与银两相比,多一个娇柔暖人的美妻更加重要。

一番交涉无果,胖汉身边有个科考三年不中的读书人当做军师。律法条例说的朗朗上口,一副公事公办、不容讲情的模样。

一口咬死就要周文胤三日之内入伍,否则按照当朝律法就要上报治罪,周家坐实前后两大罪状,逝者地下不得安生,生者也要被羁押发配边疆。

薛潇湘自小跟随父母讨生活,东奔西走挣扎在底层生活,早就捶打成了蒸不烂、煮不熟、炒不爆的响当当的一粒铜豌豆。

进入周家以后,高门大户、礼乐传家,自然性情收敛许多。

经历了大起大落,薛潇湘应付走胖汉一行,争取出三日的考虑时间。

干脆心一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替心爱之人出征,乔装改扮一番顶替周文胤的空缺!

古代不比今日,参军光荣,身穿迷彩,胸带红花,车接车送。那时候当兵之人大多以穷苦之人为主,衣衫褴褛不在少数。条件好一点的可以自备武器,历史上战斗力骇人的北府兵就是由流民组成的队伍。

小县城没有成建制的市坊,隔三差五只有汇聚形成的草市。

东县买得彪悍骏马,毛发乌黑,四肢袖长健硕。周老爷最爱骏马,常常带着薛潇湘一同卖马,教授骑术。骏马牙板整齐,轻微磨损,正是健壮的时候,薛潇湘结账时也没讨价还价。

西县买甲胄、束身、军靴。蹑足行伍之中,没有合身可靠的行头是万万不行。

幼时流浪时,曾听得一位同行的老兵笑言道,他参军时穿着军营里挑拣不要的军服,宽宽大大,走路拖地。军号声一响,他猛的前蹿,直接被衣襟绊倒摔了个狗吃屎。

南县买弓箭、长刀。薛潇湘看似身躯柔弱,实则反差。十来岁时,周文胤偷摸跟着武状元冯伯习武,自己就在一旁陪同。

插招换式靠的是对手陪练,这个绝佳人选落到薛潇湘身上,不得不说,薛潇湘耳聪目明,身子又灵活,久而久之还真练出一身不俗的武艺,寻常的三五个汉子跟她过招,占不到半分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