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灵活的藤蔓,在杀死血尸后,竟如象鼻探物一般,将地上的血珠全都卷走,然后甩在树干上。
紧接着,他便看见这些血珠在树干上快速地消融,就像被巨树‘吃掉’了。
看到这一幕,沈羡想骂街的心情都有了。
铜灯每次使用,都要消耗血珠。
弹弓使用银弹时,也得消耗血珠。
这些他都忍了,毕竟还在承受范围之内。
可这巨树守卫,居然直接吃掉血珠,并且是一粒不留的那种。
这让他以后如何收集血珠?
沈羡愁眉苦脸地坐在床上,感觉自己纯纯一大冤种。
“啪!啪!啪!”
院子里,巨树守卫不断地挥动藤蔓,将枝条延伸出院墙,击杀着接近别墅的血尸。
很快,沈羡的别墅周围,被清出了一片真空地带。
那些血珠也都一颗不拉地被巨树吃掉。
后半夜。
沈羡的‘燥热症’发作,不断地在别墅里跑圈。
每当他跑到距离巨树守卫最近的位置,都要叹一口气,继续跑下一圈。
他下腹部的一缕真气,也在以极慢的速度扩大。
次日清晨。
因为连续几天熬夜,沈羡的嘴直接溃疡了。
他肿着眼圈,拿起琉璃酿,小心地避开溃疡的位置,喝了一些。
“沈羡在吗?”这时,院子外响起了国字脸中年男人的喊声。
沈羡将一个小时前精炼出来的9双追影靴,用塑料袋装起来,提着推门走了出去。
门外,四名联合军的军官焦急地等待着,当看到沈羡推开院外的漆黑石门走出时,连忙围了上来。
“做好了吗?”国字脸中年人急不可耐,他的脸上新添了一处伤痕,看起来十分疲惫和颓然。
“9双银靴,一双不差,清点一下。”沈羡将塑料袋递过去。
“好好好!”国字脸中年人打开塑料袋一瞧,顿时露出笑容,从其中抽出三双递给了身后的三名军官,自己也蹲下穿了一双。
当追影靴放入脚中的那一刻,四人都露出震惊之色。
“这鞋,厉害啊!”
“有了这鞋,我肯定有把握从泥魔手底下活命!”
几人兴奋无比地试着鞋。
国字脸中年人突然握紧了沈羡的手,道:“沈先生,你有这样厉害的手艺,不如为联合军效力吧!”
啥?为联合军效力?
沈羡一愣,急忙抽出手,干笑一声说:“不了不了,我这人懒散惯了,适应不了军队的生活。”
“有我担保,再加上你的手艺,在联合军中担任要职不在话下!”
“不行不行!”
在一番拉扯下,沈羡差点就要把逐客写在脸上,四名军官这才作罢。
“我叫穆怀志,如果有需要,你随时来望岳市联合军驻地找我,你这种拥有奇异技术的人才,我们永远向你敞开大门!”
国字脸中年人一腔热忱地说完,最后和沈羡告别,带着三名军官,乘坐一辆迷彩色的越野车驶离了江翠别苑小区。
院子里,沈羡啪地一声将院墙的黑曜门关上,郁闷地向别墅里走去。
占据了院子三分之一的巨树守卫,在白天收起了粗长的藤蔓,像一株有些奇异的树,静静地立着。
当沈羡路过时,巨树甩出了一根藤蔓,轻轻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呼~~我得压住火气!”沈羡将藤蔓甩开,然后瞅向巨树。
这家伙,吃了一晚上血珠,只怕得有几百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