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聘礼(1 / 2)我的绝世唐门大有问题首页

“什么?老陈,你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林若拍案而起,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现在极其怀疑这老东西是老树逢新春,枯树长新芽,这也没到春天啊?

老陈竟然让他带着霍雨涵出去玩儿,还要给她买一身衣服。

如果不是看上了人家,干嘛要这么费尽心机的对人家女儿好呢?

距离那小粘人精到来已经两个月了,林若几乎每天都能听到那孩子的叽叽喳喳。

或许是有些工资,让母女俩的生活提高了些,霍雨涵的面色也逐渐红润起来。

可是林若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为何老陈会让他带着那小粘人精出去玩儿,还给她买衣服!

暂且不说两个六七岁的孩子出门是否安全。

光是买衣服就是一次巨款啊,你这善心怎么也得有个度吧。

要知道这个时代并没有工业化的纺织机,布匹的每一寸都是手工纺织而成。

产能的低下导致衣物的价格尤为高昂,还不存在标准尺码,需要现量现制。

林若实在想不通老陈这是打的什么主意,除非他是看上了那位有夫之妇。

“哪儿那么多废话,让你去你就去”

老陈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随后便将林若赶了出去。

“林若,林若,我们要去哪儿啊”

霍雨涵牵着林若的手,在后面问道。

林若叹了口气,随后纠正霍雨涵的称呼。

“要叫哥哥,我比你大,叫林若哥哥”

随后他一反常态的收起了笑容,郑重其事的嘱咐起来。

“我们要去逛集市,那里人会很多,不能乱跑!要紧紧跟着我,不能放开手!有什么想看的,想吃的给我说,别一个人跑过去。遇见陌生人……”

林若滔滔不绝的讲了一大堆,直到口干舌燥,才停了下来,问了一句。

“记住了没?”

霍雨涵眨了眨眼睛,用手指抵在嘴唇上,认真的点了点头。

“记住了,林若”

林若捂住了头,重复道。

“要叫哥哥,哥哥!”

霍雨涵冲着林若做了个鬼脸,不屑的说道。

“谁比谁大还不一定呢,说不定你还要叫我雨涵姐姐……”

“我不和小孩子争辩”

林若立即使用了阿Q胜利法,避免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这句话可将霍雨涵气的不轻,小脸都气鼓鼓的,露出两个锋利的虎牙,看上去随时想咬林若一口。

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林若已经摸清了霍雨涵的秉性。

霍雨涵平常会说一些俏皮话,好引得林若和她争辩。哪怕最终胜利的往往都是林若,她对此也总是乐此不疲。

而避免这种争辩的最好方法,无非是林若使用的阿Q胜利法了。

不过霍雨涵对此总是愤愤不平,甚至隐隐有着将口舌之利演变成拳脚功夫的模样。

光看她那两颗尖锐的虎牙,就能想象到被咬一口的疼痛。

林若领着霍雨涵来到了集市上,左右两边是林林落落的店铺和某些小摊小贩。

所幸这里并没有多少人,这让林若松了口气,连带着紧绷的神经也放松了些。

霍雨涵或许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景,小眼睛丢了魂,左看看右望望。

“诶,林若……那是什么东西啊……”

林若瞥了一眼,旁边是个卖糖葫芦的小贩,他敷衍道。

“那个是老鼠药,有毒,毒老鼠的,不能吃”

霍雨涵撇了撇嘴。

“你骗人!我看别人都吃了!林若,我饿了……我饿了……”

林若拉着霍雨涵向一家裁缝铺子走去,解释道。

“我没骗你,那真的是老鼠药,那个人是不想活了,咱们雨涵这么漂亮,可不能学他……”

林若的声音不大可是却被听的一清二楚。

小贩是个乐呵呵的中年女人,从盘子上取出两粒还没穿上的山楂,一边说,一边还往嘴里塞了一粒。

“小姑娘,这没毒,别听他瞎胡说,你要是想要就买一串尝尝”

林若脸色一黑,刚想拉着女孩儿赶紧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可还走两步,就感觉到了拉扯,低头就看见霍雨涵可怜兮兮的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