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鞭炮声,没有仪式,只有石韫玉一句吆喝,宣布了比试正式开始。
树的树枝上,悬挂着一个香炉,炉内点燃了一炷香,火光明灭,初秋的黄昏西风飒飒,香燃烧的特别快,一炷香的时间,没有多久。
杜灵鸿身后的白衣小厮杜仲,紧跟其左右,随时伺候着。
杜灵鸿神色从容,慢慢走近第一个箱子,在桌边立住,杜仲伸出手,以手作扇,将味道往杜灵鸿的方向扇了扇。
杜灵鸿不用闻,就已经报出名字:“西街狗二爷家酿的烧刀子。”
石韫玉上前将箱子一端,露出一个碗,里面清洌洌的就像扑鼻而来。
酒,是酒没错,但是是不是西街狗二爷家的烧刀子呢?毕竟,那可是贫民街区,在座的谁都没有喝过。
大家都纷纷将目光转向云歌,云歌鼓掌。
这,的确就是西街狗二爷家的烧刀子,只是这酒,只是西京坊间比较有名的烈酒,还未在贵族圈子中流行开来。
本以为,杜灵鸿是一个有洁癖的贵族,吃惯了山珍海味,这低等的烈酒味道自然是闻不出来的。而且,云歌在摆放的时间上也用了点小心思,将这酒用大口碗装,而且第一个就先装好,这样碗口大,酒气容易蒸发,时间长,味道变弱,会增加难度。
但是,还是失算了。他,不仅知道这种酒,而且还不假思索。看来,除了的确拥有一个好鼻子之外,杜灵鸿,似乎和想像中的还有点不同。
随着云歌的掌声,杜灵鸿的后援团,越发地兴奋:“你看,神医就是神医,没错吧。”
而云歌的后援团越发地揪心,为云歌担忧。唯有纳兰璟一副事不关己,看好戏的状态。还有毛球,也一副无所谓的状态。
云歌只扫了一眼,心中虽有对他们担忧的表情表示暖心,但是更多的,却因为纳兰和毛球那副然你加油,我相信你的信任而感到安心,底气更足。
同样的,丝毫没有任何困难,杜灵鸿轻而易举地猜出了接下来的四个箱子,分别是烧糊了的醋,大蒜泥,毛球的毛,以及女人的眼泪。
这四种东西,前两种,很常见,后一种,杜灵鸿跟毛球接触过,肯定也闻得出来。只是,这女人的眼泪,他居然也猜到了。如果说,猜对了前三种,云歌只是觉得很正常,对得起这传闻中的鼻子,但是,到猜对了毛球的毛,云歌微微诧异。
不得不说,杜灵鸿在嗅觉上是极具天赋的,与过目不忘类似,只要他闻过,就绝不会忘,也绝不会说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