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初六,隔壁的邻居终于搬来了,在看到人那一瞬间刘芸麻木了,也彻底死心了。
看到两人刘芸就记起来了,那个作者还有一本书,就是典型的古穿今累型,《穿越之大小姐的六零年代》,主角程可,付耀,就是旁边两位。
程可来自庆朝,父亲只是一个七品县令,她是父亲原配生的女儿,但渣父做官后就第一件事就是休发妻,另娶高门庶女,所以她这个嫡出大小姐爹不疼娘不爱,出门礼佛不料遇到山匪,跌落悬崖却来到了六十年代。
刚来的这里让她极其的不适,在古代,虽然不受宠,起码衣食无忧,但在这里吃不饱,穿不暖,还可能会被继母拿去换彩礼,于是想办法勾住了有前途青年付耀。
这身体的主人遭遇和她如此像,渣爹走出农门就抛弃妻女,原程可一直和母亲住在乡下,等母亲去世才被渣爹接回去,接回去也不是出于凉薄的父爱,而是知道这个女儿长得好看,接回去想给他找个高门去攀的,后来原程可知道后发了一场高烧,结果直接被送走了。
程可穿越过来后,这里只有两样东西让她羡慕,一是这里的一夫一妻制度,二是女子也可以顶半边天,在接受了穿越的事实后,程可就抖起来了,这可是真正的后宅里斗出来的女人,可不是渣爹一家可以比的,这个渣爹一家成了渣渣。
后面就是大小姐的奇葩大杂院生活,经常上门讨吃的寡妇,恋爱脑光棍,和事佬大爷,刻薄婆婆,小偷熊孩子,后面竟然还有碎蛋狂,粪坑大作战,妈呀看到这里,刘芸眉心一跳,下定觉心一定要注意这件事,在事发之前跑得远远的,去于家住一段时间。
在了解到女主不奇葩甚至还有一点社恐刘芸就放心了,“那是你手下的技术员吗?”
“嗯,怎么了?”
“等下炒菜多炒一点给他们送点过去吧!蒸饭的时候洗几个红薯和土豆一起蒸上,给他们当主食。”
“行。”
很快刘芸就炒了一大碗茶树菇和韭菜炒鸡蛋,香喷喷的韭菜鸡蛋看着就有食欲。
“你等会儿送过去吧!记得避着点王家。”
“好,我媳妇真贤惠。”说完就埋着脑袋在刘芸脖子上蹭。
“装主食去,送完赶紧回来吃饭。”
到了十六,林超美来找她问她去不去赶集,在新市和绍市交界处有个小镇,明天赶集,刘芸连忙答应,她还只有在读小学的时候和爷爷奶奶赶过集。
吃完早饭刘芸提了编织篮,拿了网兜, 骑着自行车与林超美汇合,两人开开心心地往河滩去。
一路上净是往河滩赶大集去的人,都是一家子一家子的,不论大人小孩,脸上都带着笑。赶集,在这个时代真的是一件隆重又快乐的事。
它几乎可以算是一件重大的娱乐活动了,在这个时代也没有被禁。自穿越以来她还是第一次在这个时代赶集呢。
到了河滩上, 已经来了很多人了, 乌泱泱地聚集在一起。仿佛整个镇子的人全都挤到河滩上来了。不, 其实还不止, 除了镇上的人,还有来集上卖货的各个公社的人呢,市里由于今天是周日,市里也有不少人来了。
这种集市上没有什么工业产品, 放眼望去,全是农副产品和手工制品。
“小芸,平乡公社在那边,”林超美推着自行车挤过来拽住她。
舒服的大竹椅是刘芸今天的主要目标,之前和于谦和说买竹椅,他买了四把放桌边的小椅子,跟着林超美就往平乡公社走去。
平乡以竹器出名,摆的一大片都是竹制品。竹筐、竹篮、藤编果盘,竹席,竹枝大扫帚……于谦和买的那种小竹椅更是摆了一大片,显然是很受欢迎的产品。
运气真好,在一大片小竹椅的后面,刘芸还看见了两张竹躺椅!还是可以折叠的那种!二话不说,直接拿下,又选了几个竹椅小凳子,小篮子,再拿了一个藤编果盘,还买了一床竹席。
看着这些东西刘芸有点犯难了,“老乡,能先将东西放你这摆一下,我等下再来拿吗?”
“这有什么的,就放着,保证不会丢。”
“那谢谢了。”
在集市上竟然还有布鞋,是那种千层底布鞋,还有那种农村老太太穿的素面布鞋,这种鞋穿起来可舒服了,立马给自己和于谦和一人一样两双。还买了各种果子干和红薯干,红薯空间多的是,但她不想搞,也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