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再如何愁云惨淡,赵毅也绝不可能选择逃匿军役。
吴国徭役分为力役和军役两类,其中力役又被称为更卒。每个傅籍的吴国男子除服军役之外,每年还须在本县服1个月的无偿劳役,从事地方的土木工程、造桥修路、治理河渠、转输漕谷等劳动。因役人轮番服役,所以叫作“更”,役人叫作“更卒”。
至于军役,则分为正卒和戍边两种。
其中,正卒为2年,1年在本县作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或楼船士,接受军事训练并负责地方治安;1年赴京城作卫士,负责保卫都城、守卫皇宫、陵苑,或为诸官府服务。
吴国60岁以下的成年男子服2年正卒后一般规定可免除正卒军役,但遇朝廷需要,随时仍可征调服役,不得抗拒。
最后的也是徭役中最为艰险的戍边,亦称徭戍或屯戍,即到国家边疆从事“守徼乘塞”。吴国律令规定每名身体健全的吴国男子一生必须至少戍边1年,若逢边防紧急,则视情况继续留守。
赵毅就听里中有人说起过,在隔壁里中,有戍边五年未归的倒霉蛋。
不过,无论是力役还是军役,其实都可以出钱雇人代役。只是所费,仅是力役过更所需的更赋(2000钱)便足以耗去普通人家半数积蓄,更何况,这还仅仅只是交给官府的钱,还没算上安排代役之人所需的其他费用。
如果说力役代役普通人家尚能勉力负担一年,那军役则完全就是官富之家的特权了。
家中贫寒的赵毅,如今就是把赵家家底都给掏空了也凑不齐力役更赋所需的2000钱,更何况如今县中征召的还是军役!
当然,也有因特殊情况可以免役的,曰“复”。
免役者包括:宗室、有高爵的官僚(二十军功爵制第4级不更及以上爵位持有者)及其亲属(二十军功爵制第7级公大夫及以上的爵位持有者)、县、乡的三老及被选为孝悌力田(指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努力务农)者、学室弟子(在学期间)、其他特诏优许复除者、或生子、服丧者,逢天灾兵祸之害而暂获复除者等等得以免役。
细数其中种种,也完全和如今的赵毅沾不上边。
可能有人想要钻吴国律令的空子,吴国律令不是规定每名身体健全的吴国男子才需服军役吗?我自己偷偷把自己干废,这样残了伤了不就可以躲过朝廷的征召了吗?
吴国立国八百余年,律令之森严,又怎么可能还留下这个洞来给你钻?
除非你天生残疾,否则,无论是后天伤残,还是重病,若是需要免役,就必须先给我把更赋交了。否则,哪怕是死,也必须要死在服徭役的路上!
官府不是不体量民情,但你也要同样体量官府不是?主打的就是一个共情。
赵毅一旦逃匿徭役,特别是这次的军役,将要面对的是吴国森严的律令,不仅本人要倒霉,赵氏全家老小和附近的邻居也要跟着连坐。
不说赵毅本人要被被官府弃世,就是连坐者都要以“亡人”罪被削除二级爵以抵髡、黥、戍边之罪!
至于没有爵位可以抵罪的?那就只能抱歉了……
祸不及家人?
吴国律令都说了,必须使得“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就是说,必须要让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
犯罪之后,绝无任何逃脱的可能!
做到这个地步,的确是像盗跖这样的盗贼之祖也不会去干坏事了。
龙南县戍卒集合的最后期限是五月初七,如今已经是四月底的最后一天,役期如火,帮着家中忙完农活之后,赵毅只得匆匆收拾好行囊上路。
虔郡地处吴国南部,夏季日常多疾风骤雨。
接近傍晚时分,渥水之畔下起了雨,激起河水涟漪阵阵,打得芭蕉七零八落,只有那些落到河边客舍屋顶上的,才不甘地被青泥瓦挡住。
夜雨朦胧之中,袅袅的炊烟从远处的客舍之中冉冉升起,走了整整一天的赵毅此时又冷又饿,看到今日的目的地已在眼前,不由地加快了脚步。
“咚咚咚……咚咚咚……”
靠近渥水边的客舍内,鬓角发白的舍人,正哼着本地的歌谣忙里忙外,却听到外边传来一阵狗吠,紧接着就是一阵有规律的扣门声。